为满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需要,保障常态化监管、专项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开展,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特开展本次询价工作。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确定供货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快检物资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 1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具箱 |
/ |
4个 |
| 2 |
肉源性成分检测试剂(鸭成分) |
20份/盒 |
10盒 |
| 3 |
肉源性成分检测试剂(鸡成分) |
20份/盒 |
10盒 |
| 4 |
肉源性成分检测试剂(猪成分) |
20份/盒 |
10盒 |
| 5 |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 |
100份/盒 |
10盒 |
| 6 |
盐酸克伦特罗试剂 |
10份/盒 |
10盒 |
| 7 |
莱克多巴胺试剂 |
10份/盒 |
10盒 |
| 8 |
沙丁胺醇试剂 |
10份/盒 |
10盒 |
备注:快检工具箱内要包括使用上述试剂时所用的移液枪、水浴锅等必备实验工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名单位需为合法注册、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具备履行本项目供货、售后的人员、仓储及技术保障能力。
(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无失信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保证产品质量、供货时效及售后保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一)供应商所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与询价公告要求相符。
(二)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
(三)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四)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含税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以及其他货品产生的费用。
(二)报价合理合规,不得恶意低价、异常高价(报价偏差超过其他报价平均值5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60天内有效。
(一)供应商、试剂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开户行许可。
(三)信用记录。
(四)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使用本公告附件清单)。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9日。
(二)递交方式:请投标人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报价资料信封密封后,邮寄或直接报至****食品安全协****开发区兴红路1588号)。
(三)逾期未递交完整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将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同等产品质量、服务标准下,优先选择报价最低的报名单位。
联系人:杨晓凤,联系电话:04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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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