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YX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街道2024年市容巡查安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街道2024市容巡查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金田路2006号
联系方式:180****066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莲心路2号
联系方式:188****43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街道2024年市容巡查安保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0
合同金额: 932.6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以甲方要求为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2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对主合同【合同编号:(2026)深**合0108第02 号,下同】第三条 服务区域作出补充约定如下:在甲方通知指定的服务时段内(暂定31天,具体起止时间、执行周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增加50名安保服务人员(该人数为暂定人数,每月服务上岗人数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甲方统一调度,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安保相关工作。 二、对主合同第五条服务要求第(二)款第6条作出补充约定如下:在甲方书面通知指定的服务时段内(暂定31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除执行补充协议一修订后的基准每日在岗52人要求外,该时段内每天额外增派36人在岗(该人数为暂定人数,每月服务上岗人数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该时段内暂定乙方保证本项目每日合计在岗人员88人;人员到岗、勤务管理、纪律要求、着装装备标准均按照主合同及附件《**街道市容巡查员勤务模式管理办法》、补充协议一的全部要求执行。 三、对主合同第六条人员配置要求作出补充约定如下: 在甲方通知指定的服务时段内(暂定31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本项目临时配置总安保服务人员暂定合计123名安保服务人员,增派人员应当全部满足主合同约定人员资质条件,人员政审、健康证、保安员上岗证、无犯罪记录、培训考核等要求严格遵照主合同、补充协议一执行,增派人员资料须提前报送甲方备案。 四、对主合同第七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第(一)款作出补充约定如下:甲方通知的临时增派人员服务期间,新增人员服务费按266元/人/天(含税)标准计取,按暂定36人、31天测算,增加服务费暂计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捌佰伍拾陆元整(小写:¥296856元)(含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上岗人数、实际服务天数据实核算计算,即当月结算金额为当月实际上岗总人数*单价266元/人/天。 五、本部分新增服务费付款按照主合同、补充协议一约定的财政支付流程执行。 六、本次临时增配人员的服务期限暂定31天,具体起止时间、执行周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不改变主合同整体服务到期时间;增派周期届满后,人员配置、在岗人数、服务费标准自动恢复至补充协议一约定的基准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