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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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李典镇田桥村西庄组32亩土地流转(钱蒋平)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李典镇田桥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10月
交易面积: 32.00亩
联系方式: 唐厚荣(****5105)
| 乡镇(街道) | 李典镇 | 村(社区) | 田桥村 |
| 组别 | 西庄组 | 登记日期 | 2026-10-21 |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32.00亩 |
| 质量等级 | 优 |
| 利用现状 | 良好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坐落于 李典镇田桥村西庄组 ,交易面积32亩,流转用途为流转用途为家禽养殖 ,流转期限1 年10个月,交易底价为800 元/年/亩。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 结算,先付后租。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区李典镇田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 项目位置 | **市**区李典镇田桥村 |
| 项目四至 | **:**岸生态园 南至:夏凤云户 西至:苏** 北至:沙圩公墓路 |
| 坐标拐点 | 李典镇田桥村西庄组 |
| 流转用途 | 其他 |
| 种养品种 | 家禽养殖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12.jpgIMG_0013.jpgIMG_0014.jpgIMG_0015.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 |
| 所有权人 | **市**区李典镇田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流转期限 | 1年10月 |
| 标段描述 | 该土地坐落于 李典镇田桥村西庄组 ,交易面积32亩,流转用途为流转用途为家禽养殖 ,流转期限1 年10个月,交易底价为800 元/年/亩。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 结算,先付后租。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区李典镇田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 交易面积 | 32.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钱蒋平 |
| 成交日期 | 2026-11-02 |
| 成交单价 | 800.00元/年/亩 |
| 成交总金额 | 46933.33元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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