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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2026 年9月19日,建设单位组织**海尾一级渔港配套项目围填海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通过专家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林少慷
联系电话:139****2313
附件1:**海尾一级渔港配套项目围填海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海尾一级渔港配套项目围填海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