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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市**区南****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作为**市****社区******社**村改造项目(**街**西路片区)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北侧紧邻宏岗村,南接**东路,西临丹水坑路,东近**河(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6.5651公顷(合248.476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6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23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工作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7处已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后****人民政府批复的《**市**区**(南片)旧村改造项目传统风貌建筑迁移保护方案》落实相关手续。
(二)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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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