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秀水河综合整治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区秀水河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区秀水河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址:**省**市**区保和街道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南支三渠渠道改造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信息管理工程和陆生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控源截污工程:秀水河**智能分流井2座,并配套建设DN800污水管24m、DN400污水管10m、DN1800雨水管6m,跨河DN1200污水干管非开挖修复21m。
南支三渠渠道改造工程:综合整治渠道1116m,渠道清淤142m,渡槽段局部渗漏修复18.8m2。
生态修复工程:秀水河**跌水堰6座。
信息管理工程:**水质监测系统3套、水文监测系统3套、视频监控点18个、水闸自动操控系统1套、大屏智能展示系统1套、管道流量监控系统2套、流域综合管理平台系统1套。
陆生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景观打造约3.1公顷,主要包括绿化景观提升约2.48公顷、**游步道及硬质铺装面积约6055.6m2、**挡墙241m、改造现状人行桥2座、水闸闸房改造2处、花架翻新1个、防护栏杆设计、外立面装饰、成品垃圾桶、成品座椅、景观小品等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区秀水河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区保和街道
4.联系人:王老师
5.电话:173****0332
三、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省国环****公司
2.地址:**省**市**区天龙大道1333号9栋4单元一楼
3.联系人:郭工
4.电话:028-****5555
5.邮箱:****@qq.com
四、自主验收结论
**区秀水河综合整治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未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不可逆的不良影响。项目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具备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3验收意见),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后20个工作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