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海外业务系统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拟采购一套覆盖海外业务全链路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及配套开发实施服务,主要包括:海外业务核心功能建设(新增境内与境外主体间成品采购、原材料加工两类业务模式的关联交易,覆盖采销合同、收发货、库存、发票、收付款等五大管理域,完善境内、境外主体间成品采购、原材料加工功能,优化关联交易,增加风控点并支持多币种,支持手动与自动下推建单);实现境内外数据协同,****集团BIP系统集成等要求。实施范围含**土畜及轻工、盛力、**惠灵、**惠元、马歇尔等境内/境外主体。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含税总金额:350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为**土畜现有ERP系统的延续性建设,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新增功能模块建设,进行接口开发和改造。为保证系统架构、数据标准、业务流程及用户体验的一致性,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开发与服务能更好地满足要求,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或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
(2)****作为本系统原开发商,深刻理解项目的底层架构、历史沿革及业务逻辑。由其继续实施可确保技术路线的连贯性,有效规避因新供应商接手可能导致的开发断层、需求理解偏差、历史问题难以排查等风险,保障项目高质量按期交付。
(3)由原供应商实施可充分利用前期已形成的技术资产与知识沉淀,避免重复学习与沟通成本,实现人天投入的最优化。若更换供应商,将面临前期投入损失与重复建设风险,导致项目总成本显著增加。
综上,为保障项目技术路线的一致性、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及投资的有效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委托****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翠苑街道教工路199号428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9日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监督部门出异议。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电话:0571-****2736
地址:**省**市**北路3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严依意
联系电话:139****6642
联系地址:**省**市**路215号
3.监督部门
名称:****纪律检查室
电话:0571-****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