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区王莽街道韦兆四村土地五年期出租(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元/年) |
18900元/年 |
保证金(元) |
2000元 |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3日 8:00 |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1月9日16:3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1月11日17:00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2日10:00 |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评估价(元/年) |
20846.79元 |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韩老师 029-****7854; 2、报名咨询:胡老师 张老师029-****1314; 3、出租土地展示地址:**市**区王莽街道韦兆四村; 4、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11月5日10:00-12:00 联系电话:156****1292;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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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信息
| 出租土地名称 |
**区王莽街道韦兆四村土地五年期出租(第二次) |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本次出租的土地位于**市**区王莽街道韦兆四村,宗地面积6333.3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区不动产权第****011号、**区不动产权第****012号,本次出租土地评估单价20846.79元/每年,租期共为五年。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押金支付要求:支付2000元为押金。土地原批准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 |
三、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政府****办事处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聂勋俐 |
| 机构性质 |
机关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办事处**区王莽街道韦兆四村土地出租的复函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办事处党组会议纪要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出租土地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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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租赁方。 2、自由报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200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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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租赁 |
否 |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
按年支付/5个工作日内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租赁方 |
n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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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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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需提交资料 |
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租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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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租赁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的全部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租赁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价须知》。意向租赁方按招租条件要求,通****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价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价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完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意向租赁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土地出租均以土地现状为准,意向租赁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土地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价土地已充分了解,对交易出租土地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出租土地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土地状况及资产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拒付价款及拒绝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租赁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支付****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定账户,并一次性****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同时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三十****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押金等,视为租赁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特别提示:网络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到****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出租土地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及地面附属窑洞等设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土地的建筑现状由意向租赁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宗地现状。 2、本次出租土地租赁期限为五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具体租赁期限以《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起止日期为准。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形,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土地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租赁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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