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路天府新区项目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工程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11-03 09:00:00 |
| 发布单位:****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天府新区项目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五环路天府新区项目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天府新区项目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工程劳务分包(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府新区项目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工程已由**** 中标承建,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劳务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天府新区 。 建设规模: ****基地片区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项目地点位于**市天府新区益州大道以东,雅州路以西,**路西段以南,**路以北,景观面积约31000m2。项目内容包含场平工程、景观工程、绿化、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天府新区项目市政公建人字绿廊南北段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施工机具进出场,所用自供辅材或甲供材料的卸车、场内倒运、储存,施工准备、场地清理、临时便道修筑与维护;完成C15/C20商品混凝土垫层及基础、钢筋制安、抗渗砼、****广场等景观土建施工;完成香樟、朴树、乌桕、栾树、桂花、樱花等乔木,茶梅、红叶石楠、毛鹃等灌木,以及麦冬、鸢尾、百子莲、混播草等地被草皮的采购、栽植、支撑及一年养护期工作;完成PE/UPVC/球墨铸铁/钢丝网骨架给水管、HDPE缠绕结构壁管/UPVC排水管及阀门井、雨水口、取水器等给排水管网敷设安装;完成PC/SC强弱电配管、YJV/KVV/CAT6等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箱、庭院灯/草坪灯/投光灯/灯带及监控摄像等管线预埋与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退场、施工准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完成施工图纸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工程照管、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数量以甲方指定点位和最终版施工图纸为准)。 包件划分: 无 。 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2月01日。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5)因围串标、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或各类信用共享平台近三年存在行政处罚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 11月03日 09 时至 2026年11 月 08日 09 时止(**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1月 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中标服务费收取对参与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分包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10. 联系方式
2026年 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