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73790G | 建设单位法人:张焕臣 |
| 呼明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化工产业园明园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
| 30万吨/年正构烷烃加工(一期)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化工产业园明园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
| 经度:118.457020 纬度: 37.9696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0 |
| 东环审〔20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650 |
| 9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73790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7316X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6-07-15 |
| 2026-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01 |
| 2026-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咨询院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及30万吨/年正构烷烃分离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4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及30万吨/年正构烷烃分离装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预处理是将原料粗液体蜡经过换热至精馏塔一,塔顶分离出混合烷烃,精馏塔一塔底油作为精馏塔二的进料,塔顶再分离1#轻质液体石蜡,精馏塔二塔底油作为精馏塔三的进料,塔顶再分离2#轻质液体石蜡,塔底是重质液体石蜡。混合烷烃作为正构烷烃分离装置的原料,分离出石油醚、2-甲基戊烷、正已烷、苯、2-甲基己烷、正庚烷、二甲苯以及轻质液体石蜡。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预处理是将原料粗液体蜡经过换热至精馏塔一,塔顶分离出混合烷烃,精馏塔一塔底油作为精馏塔二的进料,塔顶再分离1#轻质液体石蜡,精馏塔二塔底油作为精馏塔三的进料,塔顶再分离2#轻质液体石蜡,塔底是重质液体石蜡。混合烷烃作为正构烷烃分离装置的原料,分离出石油醚、2-甲基戊烷、正已烷、苯、2-甲基己烷、正庚烷、二甲苯以及轻质液体石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1、加热炉以自产不凝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高46m、出口内径1.1m的排气筒排放; 2、导热油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高15m,出口内径0.9m烟囱排放; 3、石油醚采用卧罐,其余挥发性有机液体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内浮顶罐; 苯、二甲苯储罐及其装车废气经100Nm3/h苯油气回收装置(双级冷凝+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苯类物料储罐及其装车废气经300Nm3/h非苯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定期实施LDAR技术,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减小无组织排放 5、污水站臭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循环水冷却系统废气,开展循环水塔进出口总有机碳(T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时,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7、危废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8、化验室设置通风橱,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水喷淋塔排污水、分析化验排污水、地面(设备)冲洗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自备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经“隔油+一级气浮+水解酸化+AO”工艺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接管要求后,送至******公司处理,COD、氨氮达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管道排入人工湿地,净化后尾水排至挑河。 (三)、固废: 废导热油不暂存,随产随清,更换时直接联系危废处置单位转运;污水处理站污油暂存于污油罐;污水处理浮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废分子筛为一般工业固废,依法合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建设一座危废间,6.28m3的污油罐。 (四)、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和各种泵类等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1、加热炉以自产不凝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高46m、出口内径1.1m的排气筒排放; 2、导热油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高15m,出口内径0.9m烟囱排放; 3、石油醚采用卧罐,其余挥发性有机液体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内浮顶罐; 苯、二甲苯储罐及其装车废气经100Nm3/h苯油气回收装置(双级冷凝+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苯类物料储罐及其装车废气经300Nm3/h非苯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定期实施LDAR技术,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减小无组织排放 5、污水站臭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循环水冷却系统废气,开展循环水塔进出口总有机碳(T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时,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7、危废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8、化验室设置通风橱,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处理厂运行单位******公司改为******公司。其他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三)、固废: 废导热油不暂存,随产随清,更换时直接联系危废处置单位转运;污水处理站污油暂存于污油罐;污水处理浮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废分子筛为一般工业固废,依法合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建设一座危废间,6.28m3的污油池。 (四)、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和各种泵类等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风险管控:事故水池19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766 m3,合计总容积3652 m3。2、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1、风险管控:事故水池19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766 m3,合计总容积3652 m3。2、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200 | 5250.075 | 0 | 0 | 4200 | 4200 | |
| 0 | 0.67 | 2.625 | 0 | 0 | 0.67 | 0.67 | |
| 0 | 0.015 | 0.184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7 | 0.236 | 0 | 0 | 0.037 | 0.03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69 | 1.092 | 0 | 0 | 0.569 | 0.569 | / |
| 0 | 6.013 | 10.955 | 0 | 0 | 6.013 | 6.013 | / |
| 0 | 0.288 | 0.689 | 0 | 0 | 0.288 | 0.288 | / |
| 0 | 16.826 | 21.443 | 0 | 0 | 16.826 | 16.826 | / |
| 1 | ****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接收标准 | 化粪池及1座200t/d污水处理站,污水站采用“隔油+一级气浮+水解酸化+AO”工艺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污口水质两日最大浓度为:pH 7.3、悬浮物164mg/L、COD 167mg/L、NH3-N 3.93mg/L、BOD5 53.8mg/L、总氮9.14mg/L、总磷0.55mg/L、总有机碳56.8mg/L、总锌40.4ug/L、氟化物0.89mg/L、石油类1.74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1550ug/L、总钒7.15ug/L;总铜、硫化物、挥发酚、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总氰化物均未检出。 |
| 1 | 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 | 加热炉以自产不凝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高46m、出口内径1.1m的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值为2.4mg/m3,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值为3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 | |
| 2 | 10t/h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 | 导热油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高15m,出口内径0.9m烟囱排放 | 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值为2.1mg/m3,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值为4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级)小于1级 | |
| 3 | 危废间活性炭吸附 | VOCs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相关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 | 危废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5.98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5×10-4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8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5×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977(无量纲) | |
| 4 | 污水站除臭设施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 | 污水站臭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要求 | |
| 5 | 300Nm3/h非苯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吸附) | 正己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VOCs去除效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相关标准(VOCs去除效率≥97%) | 非苯类物料储罐及其装车废气经300Nm3/h非苯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正己烷最大排放浓度为0.383mg/m3,VOCs去除效率为97.0%~97.8%。 | |
| 6 | 100Nm3/h苯油气回收装置(双级冷凝+吸附) | 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限值要求;VOCs去除效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相关标准(VOCs去除效率≥97%) | 苯、二甲苯储罐及其装车废气经100Nm3/h苯油气回收装置(双级冷凝+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9×10-5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10-4kg/h,VOCs去除效率为97.1%~97.5%。 | |
| 7 | 化验室活性炭吸附设施 | 正己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苯、二甲苯、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限值。 | 化验室设置通风橱,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VOCs(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5×10-2kg/h,苯、二甲苯、正己烷未检出 | |
| 8 | 无组织控制措施 | 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601.6-2019)表3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苯并[a]芘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循环冷却水站使用低(无)泄漏的泵等,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泄露损失; | 颗粒物厂界浓度范围为0.23~0.307mg/m3、氨厂界浓度范围为0.11~0.25mg/m3、硫化氢厂界浓度范围为0.014~0.025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范围为1.25~1.79mg/m3、臭气浓度厂界11~16(无量纲),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厂界浓度低于检出限。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和各种泵类等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区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0dB(A)~54dB(A),夜间厂区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4dB(A)~47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了地下水污染防治。企业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企业承诺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企业已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了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油、浮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油、浮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经现场踏勘,查阅2026年8~9月危废管理平台,验收期间无危废入库转移,查阅危废台账,产生化验室废物约1kg,收集在化验室内密封桶内,由于量少尚未入库。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厂区现有一座1950m3的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了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厂区现有一座1950m3的事故水池,建立了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康地化工已编制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本项目建成运行前,已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了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了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胜利油田****公司2023年对96kt/a环保型涂料项目(东环审[2019]81号)1号车间的粉末涂料生产线治理设施优化改造,在原脉冲式除尘箱+脉冲式除尘器措施基础上增设一台布袋除尘器,消减颗粒物排放量1.915t/a(0.266kg/h)(PM2.5 0.133kg/h),其中PM2.5 0.09kg/h作为本项目区域削减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以上削减措施已改造完成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