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2026年度公务用车集中采购2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4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雄安、**、**、**、**、**、**、**等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供货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怡和万盟****公司,投标报价:****8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雄安、**、**、**、**、**、**、**等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供货要求。
所有投标单位:
(1)****、(2)******公司、(3)******公司、(4)大道****公司、(5)******公司、(6)**怡和万盟****公司、(7)******公司、(8)**市****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市****公司投标保证金为电子保函,未提供基本户购买转账凭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评审办法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3)条款,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公司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封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不满足评审办法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条款,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
评标时间: 2026年11月2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1月3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 话:139****0377、132****7006
邮 编:050000
地 址:**省**市**区槐安西路与上庄中****品鉴中心31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