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碧溪新区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2025年3月)》及《**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版)》等相关规划、规定,现****开发区(碧溪街道)**路以西、万福路以南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用地红线,作为该地块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的基本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 用地基本情况
1.1用地位置:**路以西、万福路以南(具体范围见附图)。
1.2用地面积:65138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 规划用地性质
2.1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
3.用地使用强度
3.1保留建筑:地块内现有保留建筑物、地下管线(面积、形式、间距、退让)均按现状,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后可保留使用,总建筑面积约10844.07平方米,后期可结合具体方案改造或拆除。
3.2如需对地块项目改扩建,用地使用强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容积率:不低于0.7(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3.2.2建筑密度:不小于30%
3.2.3绿地率:不大于20%
4.规划设计要求
4.1建筑形式: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带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
4.2建筑风格:简洁、明快,体现工业厂房特色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4.3建筑退让:退让东、南、西、北侧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同时满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等规范要求;且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退让须满足安全、消防、应急、环****工园区主管部门要求。
****政府确认后,门卫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可适当减少。
4.4地下空间设置要求:鼓励设置地下空间,功能为停车、公共设备用房及人防设施等用途,地下层数不超两层。地下空间退让用地红线满足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退让各侧用地红线均不小于5米且满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版)》及城市公共地下管线建设要求。如设计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出入口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出入口外端及低点应设置排水沟,地下空间内部应设置排涝设施且有备用水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4.4.1建设方案应满足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防空相关规定。
4.5围墙或设施退让:东侧围墙可压红线建造;西侧可与周边企业共用现状围墙;北侧、南侧围墙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1米。所有**围墙均须满足安全、消防、应急、****工园区主管部门要求(围墙基础不得超出红线)。
4.6交通出入口:可设于南侧东周路、北侧万福路,距道路交叉口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4.7停车要求:工业厂房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位按不小于0.4车位/100㎡配置,货车停车位按不小于1.0车位/3000㎡建筑面积配置。鼓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充电设施。
5.城市设计要求:
5.1根据功能需求,结合现状地形,节约用地,紧凑布置,零星建筑尽可能合并,注意临街建筑的景观设计。
5.2合理组织地块的交通流线,处理好生产区及配套区的相互关系。
5.3建筑物立面附着物设置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6.市政设计要求
6.1地块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按环保、水务要求进行处理;如地块内有现状管线,不得擅自移动、改造。
6.2 涉及各管线接入请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
6.3在道路退让范围内允许公共管线(沟)穿入。
6.4配电间(箱)、垃圾收集等按相关专业部门要求设置。
7.其他要求
7.1智能建造: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2****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率先全面应用智能建造技术,从建筑机器人、轻型造楼机等6类技术中选择应用;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7.2地块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具体应满足水务部门要求。
7.3涉及地下管线、文物古迹、测量标志等应妥善采取保护措施。
7.4满足资规、住建、环保、消防、抗震、人防、安全生产、应急疏散、绿化、交通、文物、水利、供电、市政、安防、节水、无障碍等各项法规、规章、规范、规定的要求,并按规定与有关行****政府沟通对接。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7.5下阶段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除常规图纸(总平面图、各单体平、立、剖面图等)外,还应附彩色效果图。
7.6按本条件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方案除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外,应同时满足**省及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设计方案完成后,除特别要求外,均应按A3规格装订成册,并附带电子文件(CAD格式)。
7.7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地上、地下)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按批准的供地方案确定用地单位。
8. 未尽事宜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9.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出让前重新核定规划条件。
注:建设单位报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所提供的CAD电子文档应有:各建筑底层的占地面积、每块绿地的面积、各层建筑面积的闭合计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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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