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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材采购流程,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食材统一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巴教通[2026]122号)文件通知,选定的三大类(肉蛋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杂调料饮品类)9家食材供应商,****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按月轮换的原则,按入围供应商列表顺序依次选定食材供应商。下列食材供应商****完小食堂食材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三、供应商履约要求
1
所有供货商品须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出厂合格证、批次检测报告,肉类须附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凭证,蔬菜须通过农残快检;
2
配送车辆须专用、清洁、温控达标,禁止混装生熟食材;
3
价格执行随行就市原则;
4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四、异议与监督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如对选**果有异议,可在公****完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151****0366 138****3366
特此公告。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