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终端宣传品广告商招标公告
****集团广告制作类项目需求,****中心定于11月上旬面向社会开展2027年度物料制作招标工作,现就招标有关事宜予以公告,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物料制作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中心2027年物资物料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编码:****
****公司:****公司,****公司,海****公司,****中心
地理位置:**省**市**区顺河街道五一路624号
招标范围及标的内容:****中心(海****公司、****公司、****公司)所辖**、**、**、**、**、**、**七个区域物料类项目招标;2027年计划招标两家供应商,一家负责**、**、**、**四个区域,另外一家负责**、**、**三个区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项目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1日 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23:59标书代写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23:59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5日 23:59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每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NPSRM成进行报价。标书代写
邮件报名:请有意愿的投标单位,提供公司名称、公司简介、生产厂房及设备包含(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物料制作车间、工厂和办公区域、设计人员数量、喷绘设备、写真设备、印刷设备、雕刻设备、存储待发仓库、涉及案例图)等水印照片、联系人电话、业务覆盖区域、曾策划执行过活动方案及见证性材料。
注:以上所述材料需完整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同****公司,线上线下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期均为11月10日,缺失任一材料即自动失去竞标资格。
纸质材料邮寄至:刘倩倩 187****3401 **市**区顺河街道五一路金色里程小区****营销中心
报名邮箱:****@hisense.com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注册时间5年以上,公司参保人数2人及以上。
2.与同行业品牌有**关系优先。
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绿色认证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
8.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设计团队。
9.开局13%税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具备活动策划与执行能力。海信NP系统注册B级及以上供应商;
四、投标资质获取方式
不在海信供方名录中的供方,需要投****公司非生产物料采购平台NPSRM网站完成注册、填写资料并获得投标资格,进行应标、投标活动,请务必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注册审核。海信审核完毕后供方资质后系统会推送应标任务,请务必在应标截止前完成应标操作,应标操作完成后可以进行第一轮投标。中标情况将在本网站公示。NPSRM网址:https://np-srm.****.com
五、注意事项
1.评标注意事项:
首轮淘汰报价最高(1名),第二轮报价降幅不低于3%,第三轮降幅不低于3%,降幅未达标的予以淘汰。
备注:海信原**供方报价不得高于2026年定标价。
2.评标流程
(1)评标轮次:合计报价3轮,每轮开标后公布自己排名。标书代写
(2)经济标占比70%;
3.价格确认
(1)第三轮报价结束后,按照总价排名得分*70%+技术标排名得分*30%,核算总得分排名;
(2)磋商完成后拟确定中标供方,按照就近原则分配区域;
(3)中标供应商,后续制作中不能按照定标价执行的,视为毁标,毁标供方终止**且纳入海信黑名单,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招投标纪律
1.投标人按照标的描述谨慎报价,禁止严重偏离市场价或随意报价。
2.禁止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参与投标;
3.禁止投标方围标、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禁止相互串通抬价、操纵投标价格;
4.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服务机构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禁止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禁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期后毁标;标书代写
8.投标人不得进行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9.整个招投标过程如有某个投标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是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方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中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具体赔偿比例由招标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共同参与以上违反招标纪律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串标围标的投标方将列入招标方的黑名单,不再进行**。
10.投标方向招标方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方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且将列入招标方的黑名单,不再进行任何**。招标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终止或解除与投标**在进行的任何交易关系,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并应支付投标方至少相当于贿赂或不正当利益十倍的违约金(以及招标组织方对供应商的其他约束条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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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