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规定和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北街镇东路村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水北街镇东路村水池坑、上洋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66666.66m2(约100亩),总建筑面积61678 m2。猪舍(隔离舍、分娩舍、妊娠舍、公猪舍、后备舍、保育舍、1#育肥舍、2#育肥舍等)及其附属配套用房、饲料加工区、****处理站、发酵罐、病死猪处理间等)、办公区。
养殖规模:存栏量20000头,生猪年出栏量265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8619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省****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1-****0709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中心,半径2.5km范围内,包括东路村等周边居住区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公众个人信息或公众组织信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截止之前,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6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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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