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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地点:**省**市**王京镇留九庄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内容:新增1台0.75t/h钢壳电炉及辅助设备。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13日至2026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安经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