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对救护车医疗舱改装项目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公开征集相关资料。请符合我院需求、具备合格资质、具****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本公告仅为我院救护车医疗舱改装服务的市场调研询价,并非正式采购行为,不构成对我院的采购约束,也不构成对任何参与方的承诺。参与本次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与方自行承担,我院不支付任何费用;调研结果将作为后续采购需求编制及预算参考,我院不另行公示调研结果,也不承诺与任何参与方达成交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救护车医疗舱改装项目
(二)改装车辆
1.车辆型号:江铃全顺牌JX5035XJHZK;
2.上牌年份:2017年;当前里程:12万公里。
3.现状说明:该车医疗舱为2017年改装并投入使用至今,本次为原医疗舱全面拆除后重新改装(即“旧改新”,非裸车新装)
4.改装范围:医疗舱全改(含内饰结构、供氧系统、电气照明、警示系统及系统集成)。
(三)实施地点
供应商自有改装场地(须位于大**范围内)。车辆往返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自行到我院提车、完工后送回;提送车过程中的运输、保险及在途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计入报价总价。****商场地停放及施工期间由供应商负责保管,须采取防火、防盗、防碰撞措施,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工期要求
自供应商到我院提取车辆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装,将车辆送回我院并具备验收条件。
(五)本次不含内容
本项目的报价范围不含车载医疗设备本体(含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输液泵等),仅含上述设备的固定支架、预埋件及安装接口。不含车身外观标识制作及粘贴、车身改色喷漆,如需实施将另行采购。
(六)现场踏勘
1.供应商应在提交资料前现场踏勘车辆现状,充分了解改装施工条件。踏勘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39****7978;踏勘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料递交截止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须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 标书代写
2.踏勘地点:********院区,具体车辆停放位置由踏勘联系人预约时告知。
3.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不超过2人,须遵守我院车辆及场地管理规定;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
1.经营范围含机动车维修、汽车改装或专用车改装相关内容;具备相应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或同等有效资质)。涉及特种设备的,须具备相应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改造清单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一、医疗舱内饰与结构 |
||||
| 1 |
医疗舱地板更换 |
拆除原地板及覆盖层;基层采用阻燃板材(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面层为医用PVC防滑地板革(厚度≥2mm,耐磨、耐酸碱及消毒液腐蚀,易清洗);四周上翻与侧壁密封,接缝焊接/压条处理平整;含拆除、基层处理、铺设、收边及垃圾清理。 |
1 |
套 |
| 2 |
车厢顶部内饰更换 |
拆除原顶棚内饰;基材阻燃,面层采用抗菌、易清洁的PVC内饰板;接缝严密、表面平整无变形,与顶灯、线束、风道开孔配合到位;含拆除、骨架检修、敷贴及收边。 |
1 |
套 |
| 3 |
设备固定预埋件制作与焊接 |
按设备布置方案在车体骨架及地板预埋加强钢板、螺母座/螺栓座,焊接牢固并做防锈防腐处理;满足担架、柜体、监护仪、氧气瓶等设备的固定与承重要求。 |
1 |
套 |
| 4 |
隔断后储物柜(约0.8m×0.8m) |
医用柜体,材质为阻燃PVC板;柜门配锁具及阻尼/防撞结构,台面耐消毒液腐蚀;尺寸按现场实测制作并与舱体可靠固定。 |
1 |
套 |
| 5 |
医疗舱左侧柜体(约1.0m×0.75m) |
医用柜体,材质为阻燃PVC板;含储物分区、柜门配锁具,台面耐消毒液腐蚀;与左侧壁及地板可靠固定,边角做圆滑处理。 |
1 |
套 |
| 6 |
担架后挡板 |
金属材质(不锈钢或同档次),与担架及地板配合可靠,表面无锐角毛刺,含安装固定件。 |
1 |
个 |
| 7 |
担架底板 |
金属/高强度复合材质,承重满足担架及患者转运要求,防滑、耐磨、耐腐蚀,含固定件及与原车体连接的处理。 |
1 |
套 |
| 8 |
尾门踏板维修 |
对尾门踏板进行检修/更换,修复变形、锈蚀及松动部位,恢复承重与防滑功能,表面做防腐防滑处理。 |
1 |
套 |
| 9 |
空调系统改造(含风道、出风口等) |
改造医疗舱送风管路及出风口、回风口,改善舱内气流组织;含风道制作与保温、出风口布置、密封与固定、与原车空调系统对接及效果调试。 |
1 |
套 |
| 二、供氧与医疗辅助设施 |
||||
| 10 |
氧气管道改装 |
医用PU复合氧气管(φ8mm或按设计),含管路敷设、固定管卡、氧气终端、截止阀等附件;管路走向规范、固定可靠,完工后做气密性试验并出具记录(0.4MPa保压无泄漏)。 |
1 |
套 |
| 11 |
氧气瓶(含减压阀、湿化瓶、湿化瓶底座) |
铝合金无缝气瓶,单瓶容积10L;含减压阀、压力表、湿化瓶及底座、瓶体固定支架与安装;气瓶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
2 |
套 |
| 12 |
输液支架 |
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高度可调、折叠式,带双钩,固定可靠、无晃动,承重不低于5kg。 |
2 |
个 |
| 13 |
监护仪固定架 |
适配监护仪安装尺寸的专用固定架,带减振防滑及快速锁止结构,与预埋件可靠连接,满足行车振动工况下的固定要求。 |
1 |
个 |
| 三、电气与照明 |
||||
| 14 |
车载正弦波逆变器(1500W) |
纯正弦波输出,输入DC12V(按原车电气系统)、输出AC220V,额定功率≥1500W;具备过载、过温、短路、低压保护功能;含安装、接线及保护器件。 |
1 |
个 |
| 15 |
副电瓶及双电瓶管理(80Ah) |
免维护蓄电池(≥80Ah),含智能双电瓶隔离管理器/隔离器、主副电瓶连接线束、保险及电瓶仓固定支架;实现主副电瓶隔离,行车充电、停车时优先使用副电瓶且不亏主电瓶。 |
1 |
套 |
| 16 |
医疗舱LED顶灯 |
嵌入式LED舱顶照明,DC12V/24V与原车电压一致,色温及照度满足医疗舱作业照明要求,含开孔、布线及安装。 |
4 |
个 |
| 17 |
紫外线消毒灯 |
车用紫外线消毒灯,含灯管、镇流器/驱动、开关及延时或安全联锁装置;安装位置合理,含布线与固定。 |
1 |
个 |
| 四、警示系统 |
||||
| 18 |
长排警灯总成 |
车顶长排LED警灯,长度与车顶适配;含警报控制器及扬声器(功率≥100W),DC12V/24V与原车一致,蓝白双色爆闪,具备防雨、防尘、抗振性能;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含安装、布线及调试。 |
1 |
套 |
| 五、施工与服务 |
||||
| 19 |
综合辅料费(一次性包干) |
含电缆线束、接线端子、保险、波纹管、管卡、密封胶、五金紧固件、阻燃套管等施工辅材;供应商须另附主要辅料明细清单(名称、规格、数量、品牌)。 |
1 |
项 |
| 20 |
原车设施拆除及清运 |
原医疗舱内饰、柜体、旧电气线路及设备的拆除,分类清理并清运至合法处置场所,相关处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含拆除过程对车体、线束及保留部件的保护。 |
1 |
项 |
| 21 |
安装施工、系统集成与调试 |
按改装方案完成全部新件安装、电气布线、设备固定、供氧系统试压、整车系统联调、功能测试、现场清洁及验收配合;含施工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 |
1 |
项 |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改装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车辆改装、医用电气设备、消防阻燃、特种车辆标识等相关规定);涉及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认证证书。
2.医疗舱内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材料低气味、低挥发,符合车内空气质量要求;隐蔽部位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所有柜体、设备、担架、气瓶固定点须与车体骨架或预埋件可靠连接,满足行车振动、急刹、碰撞工况下不松脱、不移位;不得破坏原车主体结构强度,切割、焊接部位做防腐防锈处理。
4.电气系统须独立布线、分路保护,配置过载与短路保护装置,线束穿阻燃波纹管并固定,接头做绝缘防护;不得与燃油管路、氧气管路交叉敷设。逆变器、副电瓶、充放电保护须匹配并出具接线图。
5.氧气瓶及管路安装须牢固、便于更换,管路采用医用脱脂铜管或不锈钢管,接头严密;完工后进行气密性试验(0.4MPa保压无泄漏)并出具记录;管道及瓶体远离火源、热源,设置禁油禁火标识。
6.按我院要求完成警灯及警报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安装位置、布线及调试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车身外观标识制作及粘贴不在本次范围内)。
7.完工后完成舱内清洁,清除施工废弃物,随车交付:竣工图/改装说明、设备清单及合格证明、电气接线图、供氧系统试压记录、使用与维护说明、质保及售后服务卡。
8.整体改装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其中电气系统、供氧系统及柜体五金不少于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
9.质保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处理;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仅收取成本费。
10.对我院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操作、日常检查、耗材更换(氧气瓶、消毒灯管等)及安全注意事项培训,并提供书面资料。
11.施工期间供应商须自行负责施工安全、消防及人员管理,因施工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害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2.因改装导致的检验不合格,由供应商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口径: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含设备材料费、辅材、包装运输、旧件拆除与清运、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调试检测、验收配合、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全部税费;我院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须按附件1《市场调研报价表》逐项填报,不得缺项、漏项或合并报价。所供主要材料设备须填写具体品牌及型号。供应商认为清单外还有必要项目的,须在报价表中单独列明并计入总价。
3.本项目为市场调研,不设最高限价,请供应商按市场行情据实报价。
4.报价有效期:自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个日历日。标书代写
5.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和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采纳。
6.供应商应对所报价格的准确性负责,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市场调研响应资料
(一)响应资料
1.市场调研报价表(附件1);
2.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2);
3.递交资料人员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同等有效资质)复印件。
(二)装订要求
1.响应资料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2.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格式为:①纸质版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PDF一份;②可编辑的报价表文件(Excel或Word)一份;
3.★未提交电子版或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我院不予接收,不再另行通知。
六、资料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时间),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院区行政楼311办公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不以寄出邮戳为准;请预留充足在途时间);
4.资料递交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28-****1908。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调研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方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资料的全部费用,我院对未获采纳的参与方不作任何补偿。
2.附件1、附件2随本公告一并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不得自行修改附件格式及内容。
3.我院对本公告及本次调研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本次调研,无需向参与方说明理由或承担任何责任。
4.参与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我院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行贿或施加不正当影响,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救护车医疗舱改装项目市场调研报价表
2.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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