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办事处拟对以下三处闲置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位置 |
资产概况 |
招租底价 |
租赁期限 |
| 1 |
****政府院子 |
便江街道塘门口****政府旧址) |
含办公用房及院落场地,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面议/现场咨询 |
3年起 |
| 2 |
****政府计生办公楼 |
便江街道塘门口片区(原计生办旧址) |
整栋办公楼,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面议/现场咨询 |
3年起 |
| 3 |
****政府院子 |
便江街道****政府旧址) |
含办公用房及院落场地,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面议/现场咨询 |
3年起 |
| 4 |
****政府院子 |
****社区老****政府旧址) |
含办公用房及院落场地,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面议/现场咨询 |
3年起 |
| 5 |
****文化站 |
沙子**置小区门口 |
含办公用房及院落场地,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面议/现场咨询 |
3年起 |
注:各标的实际面积、房屋结构状况以竞租人实地勘验为准。
二、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竞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经营项目优、信誉好者优先)。
三、承租用途要求
1.承租方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噪音、高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经营项目。
2.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3.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报名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或资金实力。
五、报名事宜
1.报名地点:****党政办公室(203室)(具体地址:**县**大道130号)。
2.报名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勘验:报名期间可预约前往标的现场查看,联系人另行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李崇源
联系电话:0735-****282、137****34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办事处负责解释。各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街道有权中止或终止招租程序。
特此公告。
****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