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00MAAGXF9AXQ | 建设单位法人:李鸿海 |
| 吴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镇铝硅大道13号 |
| 建筑垃圾及锂渣粉磨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眉**坡区 **眉**坡区 |
| 经度:103.751944 纬度: 29.99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4 |
| 眉市环建函〔2025〕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00MAAGXF9AXQ001W |
| 2025-1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400 |
| 3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00MAAGXF9AX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锡水****公司 |
| ****0100MA6C7LFA1Y | 验收监测单位:**鑫****公司 |
| 915********251622F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5628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万吨复合掺合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吨复合掺合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烘干工序:物料输送和上料—烘干—入库;锂渣烘干工序:上料—打散—烘干—选粉—入库;磨粉工序:上料—磨粉—选粉—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烘干工序:物料输送和上料—烘干—入库;锂渣烘干工序:上料—打散—烘干—选粉—入库;磨粉工序:上料—磨粉—选粉—出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锂渣粉料烘干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皮带输送在载落粉尘采用密闭输送+旋风除尘器+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打散粉尘、烘干粉尘采用密闭设备+旋风除尘器+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锂渣粉料烘干线有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汇入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建筑垃圾烘干生产线烘干粉尘采用密闭设备+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汇入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磨粉生产线皮带输送载落粉尘、磨粉粉尘采用密闭输送\密闭设备+磨粉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由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车间整体密闭、料仓配备除尘器、加强洒水及喷雾除尘、加强物料覆盖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水平须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企业要求。 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外50m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房、学校等环境敏感设施,不得引入环境不相容项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打散机、提升机、三筒烘干机、选粉机、除尘器、空压机、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及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由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球磨机循环冷却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园****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思蒙河。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锂渣原料装卸和储存粉尘、锂渣原料上料粉尘、打散粉尘、烘干粉尘、锂渣原料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风选粉尘、原料暂存库装卸粉尘等;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收尘灰及商混压滤料混合物)原料输送和上料粉尘、烘干粉尘、烘干料入库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等;磨粉工序上料粉尘、磨粉粉尘、选粉粉尘、成品粉料装卸粉尘等;食堂油烟;运输扬尘、尾气。 ①锂渣原料装卸、储存粉尘:由于原料含水率约21%,含水率相对较高,产生粉尘量较小,在锂渣原料堆场位于四周封闭(进出口除外)的车间内部,原料堆场三面设置半墙进行围挡,物料表面不易干化,在物料装卸以及短时间的堆存情况下,不易起尘。 ②锂渣原料上料粉尘:投料料仓上料口上方设置三面围挡收集上料粉尘,仅留一侧方便进料,上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粉尘接入锂渣烘干排气筒(DA008,H=23m)高空排放。 ③锂渣原料皮带输送转载落料粉尘、打散粉尘、烘干粉尘:粉尘与烘干粉尘一同经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④锂渣原料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烟气:锂渣原料烘干机处理装置密闭设计,上部设置排气口,连接密闭管线。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燃烧烟气和烘干粉尘均通过排气口+密闭管线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设施进行处理,再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⑤选粉、入库粉尘:风选过程产生的粉尘从出料口与粉料通过密闭的提升机,一起进入锂渣暂存库,粉尘经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⑥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收尘灰及商混压滤料混合物)原料输送和上料粉尘:在原料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收尘灰及商混压滤料混合物输送过程中,采取密闭皮带输送,在湿料中转库顶部设置有仓顶除尘器,粉尘经贮仓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呼吸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⑦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收尘灰及商混压滤料混合物烘干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烘干过程全密闭,烘干桶内产生粉尘全部收集,与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烘干专用除尘器”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⑧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收尘灰及商混压滤料混合物烘干料入库粉尘:烘干物料进入干料库粉尘经贮仓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呼吸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⑨磨粉生产线上料粉尘:原料通过给料机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球磨机,在物料出相应暂存库时产生的少量粉尘经仓底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⑩磨粉生产线皮带输送转载落料粉尘、磨粉粉尘:经过球磨机专用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经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⑾磨粉生产线选粉粉尘、成品粉料入库、出库粉尘:选粉粉尘从出料口与粉料通过密闭的提升机,一起进入产品库,粉尘经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成品库仓底、仓顶部均设置仓顶除尘器,项目入库、出库粉尘经贮仓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呼吸孔排放。 ⑿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⒀汽车运输扬尘、尾气: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或物料洒落均会产生扬尘,产生量相对较小,经过厂区喷雾后自然沉降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置、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运营期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沉淀池沉渣主要是地面冲洗废水、球磨机循环冷却废水等进入沉淀池后产生的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已设置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安排专人清运至市政垃圾清运点;除尘灰收集后回用至生产线。 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开工建设前,已发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2、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为发生重大变动; 4、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已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0839 | 0.0042 | 2.7971 | 0 | 0 | 2.088 | 0.004 | |
| 0.2432 | 0.0001 | 0.3731 | 0 | 0 | 0.243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35 | 0 | 1.23 | 0 | 0 | 0.235 | 0 | / |
| 0.6535 | 8.505 | 10.363 | 0 | 0 | 9.159 | 8.505 | / |
| 1.3731 | 0 | 0 | 0 | 0 | 1.373 | 0 | / |
| 0.0518 | 0 | 0 | 0 | 0 | 0.052 | 0 | / |
| 1 | 项目锂渣粉料烘干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皮带输送在载落粉尘采用密闭输送+旋风除尘器+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打散粉尘、烘干粉尘采用密闭设备+旋风除尘器+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锂渣粉料烘干线有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汇入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建筑垃圾烘干生产线烘干粉尘采用密闭设备+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汇入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磨粉生产线皮带输送载落粉尘、磨粉粉尘采用密闭输送\密闭设备+磨粉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由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运营期天然气烘干炉燃烧废气中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二类区二级标准限值,干燥炉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磨粉工艺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锂渣粉料烘干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皮带输送在载落粉尘采用密闭输送+旋风除尘器+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打散粉尘、烘干粉尘采用密闭设备+旋风除尘器+烘干专用除尘器收集处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锂渣粉料烘干线有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汇入2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2026年9月11日-12日对本项目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及1#DA008锂渣烘干废气排气筒、2#DA009建筑垃圾烘干废气排气筒、3#DA0101磨粉废气排气筒进行了监测,该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大气污染治理水平须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企业要求 |
| 1 | 减振、隔声、合理安排时间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外敏感目标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 | 减振、隔声、合理安排时间 | 2026年9月11日-9月12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和厂界外环境噪声敏感目标进行了监测,在项目四周厂界各设1个监测点,2处敏感目标各设置1个监测点,共设置6个。 |
| 1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施。严格执行分区防渗要求,对报告表划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按照相应防渗要求,规范进行硬化、防渗、防腐等处理,确保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施。严格执行分区防渗要求,对报告表划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按照相应防渗要求,规范进行硬化、防渗、防腐等处理,确保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
| 1 | 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及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由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及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由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规范编制土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内容落实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备齐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 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规范编制土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内容落实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备齐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
|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球磨机循环冷却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园****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思蒙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球磨机循环冷却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园****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思蒙河。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