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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2MAEM5C6W28 | 建设单位法人:刘纪立 |
| 石焕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大桥镇亚中路777号 |
| ****年产48万台智能家用清洁电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5-C3855-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大桥镇亚中路777号 |
| 经度:120.831719 纬度: 30.7309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12 |
| 嘉(南)环建备〔2025〕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2MAEM5C6W28001Z |
| 2025-10-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41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2MAEM5C6W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维****公司 |
| ****0401MA2B9QG882 | 验收监测单位:**华维****公司 |
| ****0401MA2B9QG882 | 竣工时间:2026-03-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29WXMG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8万台智能家用清洁电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8万台智能家用清洁电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家用清洁电器的生产,主要分为SMT和FATP两个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家用清洁电器的生产,主要分为SMT和FATP两个部分,生产工艺流程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排放系统,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SMT废气收集后送至干式过滤+两道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于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镭雕、割板粉尘收集后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于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进行贮存,危险废物仓库位于6#厂房北侧,约20m2 ;一般固废仓库位于7#厂房南侧,约50m2。本项目一般包装固废(废纸、废塑料等)、废过滤材料、废布袋等企业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排放系统,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SMT废气收集后送至干式过滤+两道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于2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镭雕、割板粉尘收集后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于2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噪声:本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将车间门窗关闭;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进行贮存,危险废物仓库位于7#厂房东侧,面积约68m2;一般固废仓库位于5#厂房南侧,面积约142m2。本项目一般包装固废(废纸、废塑料等)、废过滤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包装固废(废纸、废塑料等)委托**市****公司进行处置,废过滤材料、****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900-041-49)、废钢网擦拭纸(900-041-49)、废无尘布(900-041-49)、废胶黏剂(900-014-13)、废矿物油(900-249-08)、清洗废液(900-402-06)、废活性炭(900-039-49)、废过滤棉(900-041-49)、废树脂粉(900-451-13)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油桶(900-249-08)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线路板(包括废元器件)(900-045-49)委托******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部分设备未实施,企业承诺后期不再实施;2、危废仓库及一般固废仓库发生变动,不会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57 | 0.167 | 0 | 0 | 0.157 | 0.157 | |
| 0 | 0.008 | 0.008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1 | 0.07 | 0 | 0 | 0.051 | 0.051 | / |
| 0 | 0.214 | 0.488 | 0 | 0 | 0.214 | 0.214 | / |
|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纳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W001、DW002处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 1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尘设备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SMT(焊接、点胶、线路板清洗、网板擦拭)等废气均采用半密闭罩(排风柜)收集(部分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镭雕粉尘及割板粉尘均采用半密闭罩(排风柜)收集****设备处理后于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SMT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颗粒物、锡、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项目镭雕、割板粉尘排放口处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上下风向污染物颗粒物、锡、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的1h平均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 |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企业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将车间门窗关闭;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 1 | 本项目一般包装固废(废纸、废塑料等)、废过滤材料、废布袋等企业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一般包装固废(废纸、废塑料等)、废过滤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包装固废(废纸、废塑料等)委托**市****公司进行处置,废过滤材料、****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900-041-49)、废钢网擦拭纸(900-041-49)、废无尘布(900-041-49)、废胶黏剂(900-014-13)、废矿物油(900-249-08)、清洗废液(900-402-06)、废活性炭(900-039-49)、废过滤棉(900-041-49)、废树脂粉(900-451-13)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油桶(900-249-08)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线路板(包括废元器件)(900-045-49)委托******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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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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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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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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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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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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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