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1.1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
咨询人:刘剑
联系方式: 138****9583
1.2招商实施机构信息
招商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剑 联系电话:024-****7526 138****9583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街51****管理所
二、招商项目:
(一)立项情况:
因大唐**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工程配套铁路专用线建设施工需要占用京哈线k1033-k1034铁路产权林木,设计蓄积量358.33立方米,林木已由占用方采伐完毕,现对此处木材整体进行销售。
(二)竞商底价:
竞商底价66000元,(含税,税率为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汇票。
2.本项目签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3.本项目签约合同均以人民币结算,****银行电汇,招商人不接受非即期的承兑汇票。
(三)立项时间:2026年11月2日。
(四)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0日。
三、招商方式
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商家有1个及以上,正常开标;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采用谈判方式招商,确定中商候选人。加急标书代写
2.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2家及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中商人。
确定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在招商文件售卖截止后对采伐林木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木材质量、数量现场环境等情况并在现场踏勘单上签字盖章,无现场确认单不可参加竞价。现场问题解答联系人:全荣,电话199****8090
四、招商底价及合同期限
见上
五、资格条件、商务条款即合同文本
(一)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商务条款
1.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一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与林管所存在合同及其他林木销售纠纷的;
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以上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2.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竞商保****银行回执复印件)。
5.竞商人有义务向招商人提供与竞商有关的文件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
6.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7.竞商保证金按竟商底价(包件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中商价格10%收取,合同签订后与合同价款一并缴纳,****管理所账户,合同期满后,中商人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招商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商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9.户名: ****
开户银行: ****银行**市**支行
银行帐号: 330********48410046
电话:024****8703
10.履约保证金专户信息:
****
开户银行: ****银行**市**支行
银行帐号: 330********48410046
电话:024****8703
木材销售合同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孟昭伟
住 所:**市**区**街51号
乙 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地点:**市**区**街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木材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规格、数量、价款等
| 序号 |
品 名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杨树、**、柳树 |
立方米 |
358.33 |
|||
| 2 |
立方米 |
|||||
| 合计(含税) |
大写: (小写: 元) |
|||||
第二条质量标准
销售木材运输完成同时枝丫及林下杂灌等采伐产生的剩余物要按规定时间及时清理干净。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一次性将全部货款交付甲方后,乙方才可以对销售木材进行运输等工作;完成期限:至2026年12月30日前结束。
第四条 合同约定的蓄积量数量(立方米)即为最终结算数量。
第五条 验收及质量保证
甲方所有作业结束后,向乙方提出验收,双方现场按质量标准进行核验。
第六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木材所有权、毁损灭失等风险于乙方出具汇款验收凭证后转移。
第七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
(一)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大写: (小写: 元)。
(二)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三)账户信息。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30********48410046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保证向乙方交付的木材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
(二)依据现场实际现状交付木材。
(三)按合同约定收取价款。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规定时间运输木材。
(二)木材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出具验收凭证。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间、方式交付木材,乙方有权拒收。
(四)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五)保证木材按合同约定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六)负责运输并承担装车费、运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造成甲方损失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甲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2.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木材的运输、装卸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自身、甲方及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能按乙方需求数量交货的,应向乙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对应货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出售的木材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免费更换。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委托第三方生产或从第三方采购木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部分货款 5 %的违约金。
4.其他责任: / 。
(三)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各种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日内向守约方付清,否则对未****银行****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逾期 10 日未交付木材的。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委托第三方生产或从第三方采购木材的。
3.其他情形: / 。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0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 / 。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市**区**街51号
邮政编码:110101
收件人:刘剑 手机号码:138****9583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个人签字并盖章(按手印)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4 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变更、补充合同冲突时,以变更、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四)本合同所列附件(如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七)其他约定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与 木材销售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保证金缴纳
6.1竞商单位竞商保证金按包件招商底价的10%收取,须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
竞商保证金:6600元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12:00前汇缴至下方账户内,电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招商编号和包件号,保证金必须****银行账户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户名: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 3301 0004 2924 8410 046
七、竞商议程安排:
7.1. 取得招商文件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可在网上下载或电话联系招商项目负责人获取。
7.2 报名方式: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注册报名,[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获取招商文件。
竞商单位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未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成功者,将无法参加此项目。加急标书代写
7.3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9:30---10:00时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00时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市****街51号业务部。电子地图搜索:沈****管理所。
7.4 竟商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00时,届时请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2.召开地点:**市****街51号,沈****管理所二楼会议室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商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八、特别提示:
8.1文件编制过程中,请注意法人签字及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遗漏可能导致竞价文件被否决
8.2竞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提****银行账户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商人有权不予受理。
****
2026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1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