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湖区横溪圩等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文批准建设,建****政府****政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银宝湖、柘港、游城、珠湖;
2.2 招标金额: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7813.20元;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11月3 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 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针对环阳湖区横溪圩、集会洲圩、新桥湖圩、鸣山圩、瑞洪圩及**圩6条圩堤及配套水利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培厚加固(加宽)4.3km,护坡工程5.45km,堤身防渗加固0.345km,**堤顶道路6.04m,拆除重建穿堤涵闸4座、电排站2座,****电灌站水泵机组1座和引流泄洪道硬化衬砌0.083km,**闸引桥维修加长1跨。(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水利行业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可以授权委托人参加。委托人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不予认可,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电子标服务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不予认可,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标书代写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以及监理机构、全过程咨询等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标书代写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为“严重失信 ”或者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项目拟派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3.4 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特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0 人;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要求 (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企业注册人员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0 4日起至 2026 年 11月27日止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 , 请致电******公司客服电话 :0512-****850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1月2 7 日上午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系统中。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不见面开标 ”注意事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4)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0〕4 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项目建造师在印发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后方可解锁 ”,自本日起,水利项目建造师解锁均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含验收组签字及盖章)》。
7.3投标人承诺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经查实存在在建,视为弄虚作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列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7.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6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 依据《****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通知,需严格执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制度,考勤对象为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7.8 根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19]50 号)及****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赣建办文市[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9鄱府办字【2016】1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管理按饶水字【2018】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7.10 本次施工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7.11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12关于停****交易中心部分投标保证金账户的通知,详见链接内容 :https://ggzy.****.cn/xwdt/001003/****0605/592bb407-1a9a-4b70-9595-7380be90823b.html
7.13 按照《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和“进赣建筑施工企业住建云登记驻赣机构地址应确保真实、准确”等相关规定,省外进赣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省住建云上进赣登记地址信息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体现投标人驻赣详细地址信息,未提供截图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省外投标企业应在**省内须具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备案证明文件。本款所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地址信息须与本条第①款截图中的驻赣机构地址信息一致,否则将按照资 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按要求****建设部门暂停进赣备案登记;③ 投标人请勿提交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将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投标 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7.14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00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湖大道水利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7****86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蚺城街道文公北路241-22号
联 系 人:洪女士
电 话:135****6740
招标监督机构:****水利局****办公室
地址:**县**湖大道水利大厦
电话:07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