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19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定湾七路362号5#厂房1-3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迁建项目位于**市**区定湾七路362号5#厂房1-3层,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为8494.02平方米,,年产中央空调铁风槽1500吨、中央空调不锈钢风槽980吨、中央空调用铝散流器95吨、中央空调用铁散流器60吨、全热交换鲜风机1000台。 |
| 环评机构 | **华****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