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馆现以“公开询价、综合评审、择优选取”的原则采购2026年12月至2027年度骨灰容器刻字及相片制作服务供应商1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骨灰容器刻字及相片制作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具体按我馆实际需求而定。
(三)合同期限: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300000.00)用完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采购需求
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向我馆提供骨灰容器刻字、刻相及相片制作服务,对外销售的单价由我馆确定,由我馆收取服务费用并开具收费票据。服务项目、我馆对外销售单价以及有关服务需求如下: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位 |
销售单价(元) |
预估年度工作量(个) |
具体要求 |
| 1 |
刻字 |
个 |
0 (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
2500 |
骨灰盅(盒)刻写逝者姓名、籍贯。字体大小约1cm。 |
| 2 |
刻相 |
个 |
150 |
1200 |
骨灰盅(盒)制作金属相片(金属片由供应商提供),高不小于3cm,宽不小于2.5cm。 |
| 3 |
相片制作(一) |
个 |
100 |
1200 |
制作12寸遗像(黑白或彩色)、含木质相框(相框由供应商提供)。 |
| 4 |
相片制作(二) |
个 |
150 |
300 |
制作16寸遗像(黑白或彩色)、含木质相框(相框由供应商提供)。 |
注:以上服务项目由我馆负责洽谈定项,成交供应商根据我馆业务人员下达的服务指令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并负责服务过程中骨灰盅(盒)、相片等物品的领取、保管、运送、交接、质检、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工作。
三、报价要求与结算方式
各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承接本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设备折旧、主材、辅材、耗材、工具、运输、税费、安全管理、不可预见费用等。具体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如下:
| 服务项目 |
月销售额(元) |
成交供应商结算费率占比报价上限 |
价格分 占比 |
备注 |
| 刻字、刻相、相片制作 |
A、各服务项目合计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 |
75% |
40% |
高于报价上限的报价无效,并取消参与评审的资格 |
| B、各服务项目合计20000元以上(不含20000元)至40000元(含40000元) |
70%(超出20000元部分) |
30% |
||
| C、各服务项目合计40000元以上(不含40000元)至60000元(含60000元) |
60%(超出40000元部分) |
20% |
||
| D、各服务项目合计60000元以上(不含60000元) |
50%(超出60000元部分) |
10% |
例如:根据上述月销售额梯次,如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费率分别为75%、70%、60%、50%,当月销售额为18000元时,结算公式为:18000元*75%=13500元;当月销售额为65000元时,结算公式为:20000元*75%+20000元*70%+20000元*60%+5000元*50%=43500元。
本项目每月结算一次,即次月结算上月发生的服务费用。次月5日前,双方完成对账,次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向我馆开具全额发票,****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款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对账完成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延迟等,我馆完成支付的时间可相应延迟。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延迟支付时间。
四、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在与我馆**期间必须服从我馆的服务派遣安排,不得利用我馆**(包括但不限于名义、场地、设备、水电、人力等)经营任何与我馆无关的业务。
(二)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遣不少于1人的服务人员全年常驻我馆,被派遣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我馆相关规章制度,其薪资劳保待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成交供应商派驻我馆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 时至下午16:30 时,如出现迟到、早退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我馆的有关规定处罚。
(四)合同期内,若我馆客户对刻字或刻相、相片制作有个性化需求,在工作量或耗材、工作难度不超过整体约20%的情况下,我馆有权对服务细节及要求进行调整,具体服务要求和收费价格以我馆确定的标准为准。
(五)凡是我馆发出的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响应,并前往我馆指定位置领取骨灰盅(盒)或有关材料,已领取的骨灰盅(盒)或有关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错漏等,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按我馆与客户商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刻字和刻相服务必须在对应的逝者骨灰出炉前完成,并负责交接给我馆指定人员;相片制作服务必须在1小时以内或对应逝者悼念仪式开始前10分钟以内完成,并负责交接给我馆指定人员。
(七)我馆交给成交供应商的物品及发出的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照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如不进行核实或存在工作疏忽,所造成的差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八)成交供应商每次提供的服务成果须经过我馆及我馆客户的服务质量考核,具体考核标准通过服务合同进行约定。任何情况下出现刻字、刻相有关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均应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我馆报告相关情况。
****服务所需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抽风环保等装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且应保证不会对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不违反我市生态环境管理相关规定,保证不会对我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十)成交供应商及其派驻我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管理措施,否则造**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刻字、刻相、相片制作成品在常温、干燥、室内、非人为损坏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在常温、干燥、室内、非人为损坏等一般保存条件下发生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脱漆、褪色、模糊等)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维修、恢复原状。
(十二)我馆可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处工作场地用于业务开展,并免费提供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水电,但不提供工作人员免费食宿安排。
以上要求,报价人需全部予以响应,否则将导致其失去参与本项目的评审资格。
五、评审方式
(一)评审组织。由市民政局派员现场监督、我馆****小组进行评审。
(二)计分方法。以百分制进行评审,其中价格分40分,商务技术分60分,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即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其中,价格分根据各报价人针对本方案第三款“报价要求与结算方式”所指A、B、C、D等4个小项的报价费率逐项进行评审并分别计分,各项小报价费率最低的为基准价,A、B、C、D等4个小项得分之和即为报价人的价格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A项得分=基准价÷实际报价×40×40%
B项得分=基准价÷实际报价×40×30%
C项得分=基准价÷实际报价×40×20%
D项得分=基准价÷实际报价×40×10%
报价人的价格分=A项得分+B项得分+C项得分+D项得分
报价人应对上述各项的报价,免收费的项目应填写“免费”或“0”。对某个项目不予报价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样品要求
本项目需对报价人的样品进行评审,报价人在向我馆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步密封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一)刻字样品。石板1块,尺寸长15cm,宽10cm,厚度及具体材质、颜色不限,样品纵向刻金字,内容应包括某某某灵灰、籍贯(省、市)以及出生年月日、逝世年月日等。文字大小、字体及排列方式由各报价人自拟。
(二)刻相样品。金属相片一张,人物不限,椭圆形,高不小于3cm,宽不小于2.5cm。
(三)相片。12寸黑白相片及木质相框1套。
七、报价须知
(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若存在前述关系的报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均取消其参评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各报价人必须清楚,获取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资格并不意味着获得30万元的采购订单,我馆无法保证合同期内的采购总额,有**意向的单位须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日的受理时间为8:00至16:00)向我馆提交一式三份的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处理或未按期提交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1、营业执照;
2、报价单(参考样式详见附件1);
3、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参考样式详见附件2)
4、参与评审的样品;
5、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2027年度骨灰容器刻字及相片制作服务项目报价单(参考样式)
2.****2027年度骨灰容器刻字及相片制作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3.****2027年度骨灰容器刻字及相片制作服务项目评分表
地址:**市**沙石公路2号,联系人:古小姐;联系电话:0760-****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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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