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度浙江容大后勤有限公司教学科研等业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含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6-2029年度****教学科研等业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含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2029年度****教学科研等业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含驾****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190万元/年

项目内容:

标项

内容

最高限价

(最高折扣率)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车辆租赁服务[9座以上包车,含驾驶服务]

≤92.5%

1家

2

车辆租赁服务[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91%

1家

注:1.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一个或全部标项进行响应,同一标项不得拆分。

2.折扣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折扣率,包括油(电、气)费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服务产生的驾驶员食宿由服务采购人负责。

3.“基准价(含超时、超程费)×折扣率”为该投标人签订协议的协议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基准价和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基准价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的投标人须为2025-2026年度**省本级、****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

5.标项2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小微型客车的驾驶服务应当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响应,同时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具有投资关联。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潮王路18****大学毓秀堂306****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售

售价(元):300 (现金)

3.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71-****0072

4.校外人员进校需提前一天申请校内通行码,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校。校内通行码申请方式:****大学保卫处公众号→点击访客申请→点击社会公众预约。

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5.1报名表(现场报名填写);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实行五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2025-2026年度**省本级、****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备案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联合体相应的《联合协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4日上午09点00分 (**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市潮王路18****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荣誉室

投标人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4日上午09点00分 (**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潮王路18****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潮王路18号毓秀堂413室

项目联系人:郦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1-****0088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0115

投诉联系人:汤老师

投诉联系方式:0571-****0269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