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2026-2027年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审价服务单位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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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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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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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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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6-2027年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审价服务单位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沈巷镇人民大道A原沈巷镇商业大街A幢302号门面

成交价:22.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2026-2027年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审价服务单位

服务范围:为2026-2027年度采购人区属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提供审价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服务要求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要求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静、田海明、丁长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价(本项目为预算价)×1.5%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市湾沚区物流大道(三荻路-钻石路)工程审价项目(一审);2.经开区嵩山路西段(凤鸣湖路-银**路)扩宽改造工程(一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1.**富力****公司:服务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省****公司: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9.6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33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长**路83号

电话:055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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