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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人:
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要求,我局现将拟规划行政许可前事项公示如下。请各有关利害人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如果7日内不提出申请,我局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望互相转告。
| 项目名称 |
婴幼儿配方奶粉智能(数字化)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
建设 单位 |
**县****公司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县淖尔镇京伦大道两公里处 |
栋数 |
1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147m2 |
建筑 层数 |
1 |
| 后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效果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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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网 址:****政府公示公告栏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9-****939
特此公示
婴幼儿配方奶粉智能(数字化)设备更新升级项目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