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工作的方案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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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成办规〔2024〕9号)、《**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程序》(成住建发〔2024〕183号)及《**市****建设局关于**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的工作方案》,现就开展2026年第二次公租房常态化配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日常腾退房源及经维修维护后达到基本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源,共计41套。具体房源坐落、建筑面积、租金标准等详见附件1《**区2026年第二次公租房常态化配租房源明细表》。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已取得**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处于轮候期内且尚未实施实物配租的申请人。轮候顺序按照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时间先后排序,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区2026年第二次公租房常态化配租申请人轮候清单》。

三、配租流程

(一)公示及异议处理。我局将可配租房源信息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我局住房保障科反馈。经查验属实的,我局予以确认;轮候顺序发生变化的,我局将重新公示。

(二)选房。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轮候顺序电话通知申请人参加选房。申请人应按照我局通知的选房时间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委托共同申请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人员代为选房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应按照轮候顺序选定房号,并对选房结果签字确认。

(三)结果公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向申请人出具《**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四)签约入住。主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同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主申请人一寸照片4张,在规定时限内到****第二办公区3号楼326办公室开具**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签订《**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并办理入住手续。物业等管****公司收取。

四、放弃配租处理

本次配租房源41套,轮候申请人27位,按照轮候顺序,申请人放弃本次实物配租、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房、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经短信或电话督促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如有住房保障需求,需重新按程序提交资格申请。

五、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市****建设局

办公地址:****第二办公区3号楼326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150

附件:1、**区2026年第二次公租房常态化配租房源明细表

2、**区2026年第二次公租房常态化配租申请人轮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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