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00吨高岭土吸附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9-****952
传真:0799-****529
通讯地址:**市****教育局对面)
公示期限: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高岭土吸附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D区3-37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拟在江****工业园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租赁**省**市****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拟建设年产3000吨高岭土吸附材料生产线,通过投料、搅拌、压滤、捏条造粒、烘干、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高岭土吸附材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园区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下埠河;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来源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滚筒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和车辆运输扬尘。项目营运期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滚筒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中表1排放限值。 3、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隔膜压滤机、板框压滤机、碾压机等机械工作时的噪声。应采取合理布局、降噪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5、地下水、土壤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使用先进工艺,良好的管道、设备和储存设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并将厂区划分为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