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一阶段

审批
四川-成都-龙泉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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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5MA67E2WA18徐方利
胡鹏**省**市**驿区
洛带镇松桥村**静脉产业园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公司****电厂三期项目一阶段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省**市**驿区 洛带镇松桥村**静脉产业园内
经度:104.****7794 纬度: 30.****5614****环境局
2022-09-30
成环审(评)〔2022〕71号****
2025-07-14576214
44630****
****0105MA67E2WA18******公司
915********662298C******公司
915********662298C2026-05-06
2025-04-152026-05-01
2026-09-242026-10-29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317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5100t/d,建设6条处理能力85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套3台额定55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污泥协同处理规模800t/d(含水80%),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800t/d。相关配套公辅工程、仓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和环保设施。本阶段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5100吨/天,协同处置污泥(含水率约80%)800吨/天相关配套公辅工程、仓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和环保设施。不含厨余垃圾处理/****检测中心、行政生活设施。
项目分期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计划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100吨/天(约186.15万吨/年),协同处理厨余垃圾800吨/天(约26.64万吨/年)以及污泥800吨/天(含水率约80%,约26.64万吨/年)。项目建成后,计划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100吨/天(约186.15万吨/年),协同处理污泥800吨/天(含水率约80%,约26.64万吨/年)。
项目分期建设,协同处理厨余垃圾不在本阶段验收范围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的收集处理。主厂房冲洗水及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全部用于厨余垃圾预处理调浆,不外排。CSTR反应罐厌氧发酵排出的混合液经螺压脱水后产生的沼液先经气浮预处理,垃圾渗滤液经预曝气及UASB预处理,上述废水与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地磅区及引桥清洗水、化验室废水、污泥干化冷凝水、除臭喷淋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一并经“两级A/O+MBR+NF”工艺(预留RO工艺段)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限值)后,再与除盐制备反冲洗水、定排降温冷却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体化净水系统排水一并经既有的专用输送管道排入市政管网,进****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的收集处理。焚烧烟气经6套烟气净化系统(“SNCR+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碱液喷射+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式除尘+SCR”工艺)处理达标后,由1根132m高集束式烟囱排放。石灰储仓、飞灰储仓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排放(排口距地高约12m)。 卸料大厅进出口设置风幕,同时设置植物除臭液喷雾系统。湿污泥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管道抽风收集;厨余垃圾预处理设备均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内的废气经车间负压抽风方式收集;油罐、均质罐、沼液罐等呼吸废气通过罐体顶部呼吸口直连密闭管道收集;****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直连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引至垃圾池与池内的恶臭气体一并经池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至焚烧炉作为助燃气体,其余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污泥干化系统、湿污泥仓、废水箱、污泥输送刮板机及干化废气等高浓度恶臭气体,以及厨余垃圾卸料废气经收集后,由单独管道输送至焚烧炉处理。 CSTR厌氧反应罐产生的沼气,经罐顶预留抽风口收集至沼气净化系统净化后,用于沼气发电机发电。3台沼气发电机废气经3套SCR尿素湿法烟气脱硝装置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直连管道收集,一并引至垃圾池内,与垃圾恶臭一并处理。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处理厂三期供热。 焚烧炉检修期间,垃圾坑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定期喷洒除臭药剂控制恶臭的产生。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有关防护距离及防控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护距离包络线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范。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24小时均值分别满足10mg/m3、80mg/m3、二氧化硫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为:颗粒物42.67吨/年、二氧化硫600.66吨/年、氮氧化物813.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1.33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须按相关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的收集处理。餐厨处理工序暂未运行。主厂房冲洗水及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后与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地磅区及引桥清洗水、化验室废水、污泥干化冷凝水、除臭喷淋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一并经“两级A/O+MBR+NF”工艺(预留RO工艺段)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标准限值)后,再与除盐制备反冲洗水、定排降温冷却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体化净水系统排水一并经既有的专用输送管道排入市政管网,进****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的收集处理。焚烧烟气经6套烟气净化系统(“SNCR+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碱液喷射+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式除尘+SCR”工艺)处理达标后,由1根132m高集束式烟囱排放。石灰储仓、飞灰储仓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排放(排口距地高约12m)。 卸料大厅进出口设置风幕,同时设置植物除臭液喷雾系统。湿污泥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管道抽风收集;厨余垃圾预处理设备均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内的废气经车间负压抽风方式收集;油罐、均质罐、沼液罐等呼吸废气通过罐体顶部呼吸口直连密闭管道收集;****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直连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引至垃圾池与池内的恶臭气体一并经池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至焚烧炉作为助燃气体,其余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污泥干化系统、湿污泥仓、废水箱、污泥输送刮板机及干化废气等高浓度恶臭气体,以及厨余垃圾卸料废气经收集后,由单独管道输送至焚烧炉处理。 CSTR厌氧反应罐产生的沼气,经罐顶预留抽风口收集至沼气净化系统净化后,用于沼气发电机发电。3台沼气发电机废气经3套SCR尿素湿法烟气脱硝装置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直连管道收集,一并引至垃圾池内,与垃圾恶臭一并处理。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处理厂三期供热。 焚烧炉检修期间,垃圾坑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定期喷洒除臭药剂控制恶臭的产生。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有关防护距离及防控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护距离包络线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保护对象。餐厨处理设施设备已建设,但工序暂未运行。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已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范。 已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 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正在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已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24小时均值分别满足10mg/m3、80mg/m3、二氧化硫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为:颗粒物42.67吨/年、二氧化硫600.66吨/年、氮氧化物813.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1.33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须按相关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
1.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及预处理后的生活****处理站处理,因餐厨生产线未运行,****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既有的专用输送管道排入市政管网,进****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 2.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暂未运行,不产生污染物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处置对象的种类、性质和处理量,不得超范围、超规模运行。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工作。同时,在本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电厂(****发电厂(二期)应完成烟气脱硝改造和优化,达到承诺的排放浓度限值和减排量。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项目已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处置对象的种类、性质和处理量,不得超范围、超规模运行。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已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工作。同时,在本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电厂(****发电厂(二期)已完成烟气脱硝改造和优化,达到承诺的排放浓度限值和减排量。 项目建设单位已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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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2.73 600.66 0 0 22.73 22.73 /
0 337.32 813.99 0 0 337.32 337.32 /
0 25.49 42.67 0 0 25.49 25.49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A/O+MBR+NF”****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标准限值) “两级A/O+MBR+NF”****处理站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焚烧烟气经6套烟气净化系统(“SNCR+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碱液喷射+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式除尘+SCR”工艺)处理达标后,由1根132m高集束式烟囱排放。石灰储仓、飞灰储仓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排放(排口距地高约12m)卸料大厅进出口设置风幕,同时设置植物除臭液喷雾系统。湿污泥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管道抽风收集引至垃圾池与池内的恶臭气体一并经池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至焚烧炉作为助燃气体,其余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污泥干化系统、湿污泥仓、废水箱、污泥输送刮板机及干化废气等高浓度恶臭气体,以及厨余垃圾卸料废气经收集后,由单独管道输送至焚烧炉处理。****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直连管道收集,一并引至垃圾池内,与垃圾恶臭一并处理。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处理厂三期供热。 焚烧炉检修期间,垃圾坑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其中颗粒物和NOx分别执行协议标准10mg/m3和80mg/m3。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焚烧烟气经6套烟气净化系统(“SNCR+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碱液喷射+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式除尘+SCR”工艺)处理达标后,由1根132m高集束式烟囱排放。石灰储仓、飞灰储仓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排放(排口距地高约12m)卸料大厅进出口设置风幕,同时设置植物除臭液喷雾系统。湿污泥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管道抽风收集引至垃圾池与池内的恶臭气体一并经池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至焚烧炉作为助燃气体,其余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污泥干化系统、湿污泥仓、废水箱、污泥输送刮板机及干化废气等高浓度恶臭气体,以及厨余垃圾卸料废气经收集后,由单独管道输送至焚烧炉处理。****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或直连管道收集,一并引至垃圾池内,与垃圾恶臭一并处理。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处理厂三期供热。 焚烧炉检修期间,垃圾坑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独立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四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区产噪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0类 采用优化总平面布置、墙体隔声、吸声、设备消声减震进行降噪。 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两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 已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范。 已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范。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设单位已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正在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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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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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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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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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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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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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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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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