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1523甬莞高速**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 以浙发改项字〔2026〕12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com/)。
2.2项目概况:G1523甬莞高速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在瓯**口大桥前后分为两段。第一段起点位于**市区南侧 G15 沈海高速与本项目交叉处的**枢纽互通(含部分匝道),终点位于**绕城高速与本项目交叉处的黄华枢纽(不含)。第二段起点位于本项目在灵昆岛上设置的灵昆互通(含),终点位于本项目岱岭隧道洞身的**、**两省省界处。路线全长 103.606 公里。全线采用设计时速 100 公里/小时的双向6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瓯**口大桥不在本次安全韧性提升范围内。本项目批复总概算为27151万元,其中概算**费23551万元。
2.3项目建设工期为:730日历天(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第GZSJ01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G1523甬莞高速**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全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含暂估价)的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审价)、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审价);
(2)G1523甬莞高速**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全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类项目跟踪审计;
(3)G1523甬莞高速**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全线范围内建设期(含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包含但不仅限于款项支付及相关资料的审核等);
(4)配合协助项目业主做好G1523甬莞高速**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全线范围内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及竣工决算审批工作;
(5)G1523甬莞高速**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全线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6)后续施工招标(如有)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性、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提供审核报告,编制审核档案并完成档案资料移交;
(7)本标段工程审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复核;
(8)业主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内容。
2.5跟踪审计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竣工决算批复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承担工程审计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财务跟踪审计单位必须具有财政主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联合体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事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等)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8日。
4.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所有成员),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17:00前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XEZF”的招标文件,下载前可预览招标文件;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173****3893、0577-****3550;CA锁办理地址:https://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63;操作指南详见:https://www.****.com/bszn/infolist.html;CA锁相关问题请咨询**天谷客服:****878198。
4.4未取得“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16:30(**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6年11月13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详见**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s://js.****.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DQXiaQu=DQ_WengZhou)。操作手****中心。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com/)上发布。
地 址:**市**区甬江路100号
邮 编:325000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0577-****209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朝晖路203****广场办公楼13楼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139****9409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577-****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