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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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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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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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3 14:19: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及拆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人名称:****;

2、地址:**省安****人民政府西三楼;

3、成交金额:496200.00元;

4、投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要求;

5、缺陷责任期:24个月

6、工 期: 30 日历天(一阶段 20 日历天,二阶段 10 日历天);

7、项目经理:张吉慧;注册编号:豫241****3128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恒、全青波、孙军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计算标准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执法局)

地址:**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0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系人:李杰伟

联系方式:0371-****2188 199****46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伟

联系方式:0371-****2188 19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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