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为深****国资委及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合规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国资委出资企业合同数智化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国资委关于开展合规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纳入合同数智化体系的任务要求,结合集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确立的“凡案必登、凡案必鉴、凡案必析、凡案必示、凡案必躬、凡案必评”管理标准,落实《****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管理部****科技部对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业务进行了充分调研,并组织与多家软件供应商沟通论证。针对集团自研法律诉讼平台适配场景有限、案件台账线下分散报送、数据口径不统一、重大案件管控滞后、案件与合同数据孤立、溯源困难等痛点,拟启动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信息化手段固化案件全流程管理规则,落地“六凡”标准,实现案件全生命周期可查、可控、可追溯;通过与合同、OA及国资监管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案件信息集成与穿透式监管报送;通过全周期管控提升维权处置效能,压降败诉风险、减少资产损失,坚持以案促管、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防范同类纠纷,****集团案件规范化管理水平,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2.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信息化系统一套,覆盖集团总部及各级全资、控股单位。按照《****国资委出资企业合同数智化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集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要求,建设案件关联、纠纷前置、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重大/重要案件督办、涉外案件与境外涉法调查管理、内部法律队伍管理、外聘律师与律所管理、典型案例库与知识管理、智能法务管理、统计分析与监管报送十大核心功能,依托OCR、AI****法院传票、受理通知书等文书的智能识别与字段自动回填,实现根据传票、案号自动匹配关联涉案合同及业务背景,支持
按案件类型、诉讼地位、案由、标的额、管辖法院等多维度精准检索;同步建设标准统一的案件数据**库,内置数据质量校验机制,并新增国产化数据库实例,补充加密存储、传输加密、操作审计、容灾备份等安全配置,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全栈国产化(信创)要求。系统需实现与合同管理、OA及省国资委在线监管系统的无缝对接,完成存量历史案件数据全量迁移,并为权属单位关键岗位配置专用扫描终端;项目总工期不超过2个月,含核心功能建设、系统对接联调、分层分类培训、试运行优化及验收上线,承包方需提供原厂支持维护不低于5年的服务保障。
2.4标段划分:本次全部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开发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总价价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 1 |
案件管理系统软件授权 |
含十大功能全量授权、信创适配、全级次用 户许可 |
1 |
项 |
1,000,000 |
| 2 |
系统实施与定制开发 |
含需求调研、系统配置、个性化开发 |
1 |
项 |
|
| 3 |
系统集成对接 |
含与合同系统、0A系统及国资监管系统对接 |
1 |
项 |
注:开发要求详见招标人需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相关服务。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完成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规则的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及服务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相关业绩。标书代写
3.3服务团队要求:6人及以上(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实施顾问2人、开发工程师2人、测试工程师1人。
注:须提供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6年8.9.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时间。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9投标人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查询方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标人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4日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0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电子标服务
4.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答疑安排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8.开标方式
8.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解密、确认等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91****5883
招标代理机构:**省****公司
地 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7711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办公室****管理部)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 系 人:仇女士
电 话 :0451-****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