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心建设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2.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心建设硬件设备采购,****融媒体中心所需采编制作设备、摄影摄像器材、无人机设备、****工作站及配套设备、服务器及网络交换设备、LED 显示及扩声音响系统、相关辅材,以及项目的运输、安装、布线部署、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4标包划分及要求:本次磋商共划分一个标包。
2.5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8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4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
4.2地点:本项目无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3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qq.com,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4.4磋商文件费用收取: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上午9:30时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经三路与红专路思达数码大厦9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单位地址:****花园路136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176****666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路8****中心)东4单元12层120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6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