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7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市**区三溪路666号3号楼2-4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拟于**市**区三溪路666号3号楼2-4层建设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厂房建筑面积为8465.88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液冷板1.8万套、风冷散热模组144万套。 |
| 环评机构 | **华****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