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珠海-香洲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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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3


根据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7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市**区三溪路666号3号楼2-4层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拟于**市**区三溪路666号3号楼2-4层建设液冷模组.风冷模组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厂房建筑面积为8465.88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液冷板1.8万套、风冷散热模组144万套。

环评机构

**华****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测试废水、浓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焊接、擦拭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等)。
治理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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