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服务中心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折扣比率(%)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包一:猪肉 |
100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包二:蔬菜 |
100 |
3 |
|
| 包三:米、油 |
100 |
2 |
|
| 包四:鸡、鸭、鱼、鹅、兔 |
100 |
2 |
|
| 包五:牛肉 |
100 |
2 |
|
| 包六:副食 |
100 |
2 |
|
| 包七:水果 |
100 |
1 |
|
| 包八:奶制品 |
100 |
2 |
注:1.每家供应商最多可以参与1个包的报名及谈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最高限价:****超市的当****超市****农贸市场最低价)的 100 %作为最高限价,各供应商自主填报的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折扣比率,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三:米、油;包六:副食;包八:奶制品提供,其他包不用提供)。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 https://www.****.com/nanchuan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0日。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支付至以下账户进行购买。将支付凭证(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文件费)、《****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最后一页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户 名:****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500********8110060744
4.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谈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区**街道凤**路3****中心右副楼二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7日**时间10:00
五、保证金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 https://www.****.com/nan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6****3417
地 址:**市**区西****商务中心主楼)1幢1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9092
地 址:**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科技大厦D区9楼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