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司”)拥有对**德港房****公司、**立****公司、**九点阳****公司、****集团****公司、**海金****公司等企业持有的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德港房****公司等企业的债权金额合计33,202.8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23,893.9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余额为6,744.32万元,违约金2399.6万元,其他费用(含代垫费用)165.05万元。我司拟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资产情况详见附件。我司拟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单户或打包转让,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等方式,现予以公告。具体资产情况详见附表。
| 序号 | 债务人 | 共同债务人 | 担保情况 | 抵押物 | 担保人 | 本金余额 | 重组补偿金余额 | 违约金 | 其他费用 |
| 1 | **立****公司 | ****集团****公司/**德****公司/**海金****公司/**九点阳****公司 | 抵质押+保证担保 | 1.项目在押押品“**﹒九点阳光”二期A区高层住宅4,368.48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2.“**﹒九点阳光”二期B区商业6,884.03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3.德港科技持有的立众房产51%股权;4.叶浓娟持有的立众房产49%股权;5.张健持有的**海金****公司97%股权 | ****集团****公司/**德****公司/张仙德/叶浓娟 | 56,190,000.00 | 14,563,048.22 | 3,980,593.03 | 364,785.13 |
| 2 | **九点阳****公司 | ****集团****公司/**德****公司/**海金****公司/**立****公司 | 抵质押+保证担保 | 1.该项目在押押品“**﹒九点阳光”二期B区住宅1,710.35㎡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2.“精彩天地﹒九点阳光”A区住宅460.11㎡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3.“精彩天地﹒九点阳光”A区商业1,362.95㎡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4.“一品﹒九点阳光”3#商业1,578.39㎡房地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5.德港房产持有九点阳光房产100%股权;6.张健持有的**海金****公司97%股权 | ****集团****公司/**德****公司/张仙德/叶浓娟 | 114,790,000.00 | 24,892,773.82 | 5,565,945.46 | 690,579.73 |
| 3 | **德****公司 | ****集团****公司/**海金****公司/**九点阳****公司/**立****公司 | 抵质押+保证担保 | 1.项目在押押品“**﹒九点阳光”二期A区住宅8,172.05㎡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2.叶浓娟持有的新****公司90%股权;3、叶四根持有的**德****公司10%股权;4.张健持有的**海金****公司97%股权 | ****集团****公司/**立****公司/张仙德/叶浓娟 | 26,210,000.00 | 11,113,114.4633 | 6,108,085.78 | 243,688.89 |
| 4 | **立****公司 | ****集团****公司/**德****公司/**海金****公司/**九点阳****公司 | 抵质押+保证担保 | 1.项目在押押品“**﹒九点阳光”二期C地块商业8,121.92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2.项目在押押品“**﹒九点阳光”二期E地块商业884.02平方米房地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3.张健持有的**海金****公司97%股权 | ****集团****公司/**德****公司/张仙德/叶浓娟 | 41,749,000.01 | 16,874,232.77 | 8,341,325.85 | 351,431.3 |
| 合计 | 238,939,000.01 | 67,443,169.27 | 23,995,950.12 | 1,650,485.05 |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金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若本公告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数据与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资产****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标的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个7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范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991-****031、0991-****043
联系地址:**市**区红**路888****广场1B座1802室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91-****049
****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