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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3 15:58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等有关规定,****医院等级评审****医院****医院开展复评审,****医院、****医院****医院开展评审。经审核专家组形成的一致评审意见,****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4日-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卫生健康委医**医疗应急科反映。
通信地址:****中心府前路2号8楼833室,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68。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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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