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以下简称“交投实业”)计划选定45英尺重型集装箱租赁项目承租方(数量为214个)。此次意向征集公告主要为了解、摸排集装箱租赁市场情况,根据摸排情况,后期通过谈判采购方式选定承租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报名参与。
一、招商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45英尺重型集装箱。
(二)资产数量:214个。
(三)资产性质:国有资产(企业自筹资金购置)。
(四)价格:租赁价格暂定8000元/台/年。
(五)资产现状:集装箱箱体状况良好,可正常投入使用,存放地点及具体箱况由意向承租人自行现场勘验确认。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从事物流、货运代理、集装箱运输、仓储或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者优先;
(四)具有规范的集装箱使用、存放和管理条件,能够落实集装箱堆存场地及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租赁期间集装箱安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租赁期限及相关要求
(一)租赁期限:暂定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二)使用与保管要求:
1.承租人须妥善使用、保管租赁集装箱,保证集装箱不丢失、不发生严重损坏。租用期限内,集装箱的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2.租赁期间集装箱发生丢失、损毁或经确定已不能修复的,承租人须按照集****公司赔偿实际损失。
3.承租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集装箱,不得擅自改变集装箱结构、箱号标识及用途,不得转租、转借、抵押他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集装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应遵守国家及自治区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集装箱,因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意向征集不表示确定或建立**关系,**交流的结果仅作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及项目立项的参考条件。
(二)挂网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下午19: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街街道**一街117号(交投产业大厦)
联 系 人:柏雪
联系电话:186****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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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