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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7MA4W4W897W | 建设单位法人:郑培生 |
| 李立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工业园大塘园天泰路3号F1第二车间 |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2.925278 纬度: 23.448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8 |
| 佛环三复〔2024〕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7MA4W4W897W001Y |
| 2025-10-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7MA4W4W897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誉****公司 |
| ****0604MA552YRN4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2MA55DD250L | 竣工时间:2026-01-24 |
| 2026-01-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24 |
| 2026-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项目利用在外购的不同基材表面上喷涂水性涂料后进行喷墨打印,****公司研发的水性墨水在不同基材上的效果与质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在外购的不同基材表面上喷涂水性涂料后进行喷墨打印,****公司研发的水性墨水在不同基材上的效果与质量。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试验打印基材12000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试验打印基材120000平方米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涂料调配工序:先投入聚乙二醇、水性丙烯酸乳液等液态原料,再加入葡萄糖酸钠、色料固体原料,经投料混料、细磨、过滤后,送实验车间质检,产出调配好的水性涂料 / 墨水。 2. 基材加工印花工序:以外购发泡陶瓷、硅钙板、软瓷、铝板等板材为基材,先辊涂底涂水性涂料并烘干;再采用水性墨水喷墨打印图案,再次烘干;之后喷涂罩面水性涂料,最后烘干,完成板材饰面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1. 涂料调配工序:先投入聚乙二醇、水性丙烯酸乳液等液态原料,再加入葡萄糖酸钠、色料固体原料,经投料混料、细磨、过滤后,送实验车间质检,产出调配好的水性涂料 / 墨水。 2. 基材加工印花工序:以外购发泡陶瓷、硅钙板、软瓷、铝板等板材为基材,先辊涂底涂水性涂料并烘干;再采用水性墨水喷墨打印图案,再次烘干;之后喷涂罩面水性涂料,最后烘干,完成板材饰面加工。(但项目现阶段不配置辊涂机、机械手等自动化设备,主要采用人工辅助完成底涂等)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应按《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后全厂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柒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在试验过程(辊涂、喷涂、喷墨打印及烘干工序)中会产生颗粒物、有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确保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应确保项目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及给排水系统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佛环[2018]66号)要求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按《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后全厂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柒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在试验过程(辊涂、喷涂、喷墨打印及烘干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确保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应确保项目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及给排水系统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佛环[2018]66号)要求执行。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为1套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增加了1套相同的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28 | 0 | 0 | 0 | 0 | 528 | 0 | |
| 0.0187 | 0 | 0 | 0 | 0 | 0.019 | 0 | |
| 0.0029 | 0 | 0 | 0 | 0 | 0.003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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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20 | 0 | 0 | 0 | 0 | 1152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22 | 0.05 | 0.226 | 0 | 0 | 0.072 | 0.05 | / |
| 0.217 | 0.187 | 0.45 | 0 | 0 | 0.404 | 0.187 | / |
|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已建设2台“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的废气治理设施 | 已完成验收监测 |
| 宿舍、食堂等依托相邻企业**市长江明****公司;危废仓、固废仓、事故应急池等依托现有项目的;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宿舍、食堂等依托相邻企业**市长江明****公司;危废仓、固废仓、事故应急池等依托现有项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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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