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购买公共设施修缮项目服务。按照《****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公共设施修缮项目的购买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办事处公共设施修缮项目
二、购买主体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及经费预算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共三项,分别为牌坊重建、限高杆改建、**,校园周边交通标线施划,具体如下:
(一)牌坊修缮工程
对辖区2座老旧破损牌坊实施重建,提升设施美观度与使用安全性能,维护辖区市容风貌整洁有序。
(二)限高杆修缮工程
对辖区2根存在破损、松动、老化问题的限高杆开展改建作业。确保设施牢固稳定、标识清晰、功能完好,有效管控通行车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三)交通标线实施划线工程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拟在2所学校校门口施划网状禁停标线。划线施工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相关国家标准,保证标线清晰醒目、耐磨耐久、标识规范。
本次公共设施修缮项目共包含三项服务,涵盖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配套费用,无其他隐性支出。
五、项目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37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元整),资****办事处自筹资金。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
七、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应当****服务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八、服务要求
(一)质量管控:服务承接方须严格按照市政工程、交通设施施工相关标准规范施工,选用合格合规的施工材料,严格把控,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修缮及实实施划线线成果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二)安全施工:施工期间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现场安全围挡及交通疏导,规避施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辖区群众出行、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时效要求:承接方需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高效推进项目落地,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场地整洁。
九、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公示期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柱
联系电话:087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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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