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45吨集装箱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45吨集装箱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结果
|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证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评审总得分 |
| **** | ****0301MA20QUUR60 | ****开发区诚意路99号 | ****000.00 | 97.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货物类)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元) |
| 1-1 | 45吨集装箱电动正面吊 | 包括1台集装箱电动正面吊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取证,以及检修、维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等相关的服务,即为“交钥匙”工程。 | 徐工 | ****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1 | 台 | ****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淑芳(组长)、于**、林德强、于建波、王幼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闽招协[2021] 32号)《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附件《**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货物类标准的35%,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方式。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052507774。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2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历天。(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4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公司、****公司、**市****公司。
2、**市****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提供近3年度(2023-2025年)审计报告,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
3、其余3家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国资采购平台、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大道1号楼4层418室
联系方式:林工,0599-****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9-****666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