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宝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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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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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县产业集聚区一号路西段 1,499,800.00 元 评审价格:****8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叶琨、薛永青、范红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17,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心办公用房租赁房屋为****所属,地址位于**县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东南角。该场地功能布局成熟,硬件、网络配套设施完好,企业群众办事路径已固化;经摸排,县域内无其他场地能够同时满足项目对建筑面积、停车配套、功能用房的全部使用要求,具有客观不可替代性。若更换场地,将产生搬迁改造等额外财政投入,还会带来政务服务业务中断风险。为保障政务服务持续稳定开展,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产权单位续租。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37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县****建设局院内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137****8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137****8045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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