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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25万吨水泥制品项目(分期-年产水泥制品12.5万吨生产能力)(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水泥制品项目(分期-年产水泥制品12.5万吨生产能力)
地点:**市**区老池镇芋禾村6社三顶坡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市****公司土地,搭建厂房,购置免烧砖等生产设备,通过收集**市及周边地区一般固体废物(不含生活污泥),购买连砂石、水泥等辅料,建设年产25万吨水泥制品项目。项目环评设计建设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2条水泥制品生产线,设计年产25万吨水泥制品。目前实际仅建设1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年产12.5万吨水泥制品项目(因砂石加工生产线未建,本项目直接外购碎石、天然砂、机制砂用作水泥制品原料)。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未建设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待建成投产后需另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2月0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姓名、联系方式,单位盖公章。
联系方式:****@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