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委员会关于转报景谷****公司****公司制糖生产线4500吨/日产能提升及节能降碳、智能化升级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普发改请〔2026〕2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5〕3号)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关于景谷****公司****公司制糖生产线4500吨/日产能提升及节能降碳、智能化升级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云节监〔2026〕14号),对该项目(项目代码:****)节能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在原日处理甘蔗量3000吨制糖生产线的基础上产能提升到4500吨,年设计产白砂糖10.2万吨。压榨预处理、高频振筛、输蔗机、理平机和撕解机、压榨机、中输送机、管道阀门、泵群等报废更新改造;制炼石灰消和器、中和反应箱、沉淀池、加热器、真空吸滤、甲原、甲洗、储气罐、白砂糖干燥系统等扩容改造等。自备电厂新增一套45吨/小时的锅炉;汽轮发电机容量由3000千瓦提升到9000千瓦;加热、蒸发、煮糖热力系统低品质废汽回收利用升级改造;部分蒸发罐淘汰更新为节能型蒸发罐;新上节能型平鼓式结晶罐等;压榨切撕机改为高压直流供电,同时更新电力输送系统等。配套压榨均衡入榨、锅炉DCS、烟气在线监测、中和、化辅料、煮糖物料自动稀释控制系统以及成品自动垛码等改造。配套公用工程给排水、环保系统改造等。
项目扩建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31339.75吨标准煤、等价值为31698.94吨标准煤,新增能耗当量值为12292.66吨标准煤,等价值为12390.63吨标准煤。甘蔗制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307.89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1750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扩建达产后年碳排放量为298.87吨二氧化碳,新增年碳排放量为103.31吨二氧化碳。白砂糖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2.94千克二氧化碳/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为11.08千克二氧化碳/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降碳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降碳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审查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建设****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五、请****委员会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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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