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与自我调适能力,我中心拟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科普宣传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积极参加并提供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科普宣传项目
二、项目预算 :
预算总计人民币 20000元,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额。
三、项目内容 :
1.宣传载体:供应商自行提供户外大屏宣传点位,点位需位于**区人流密集区域(商圈、交通枢纽等均可),点位选择方案须报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播放要求:大屏每日播放时段10:00-22:00,每屏每小时滚动播放不少于3 0 次;项目实施周期为连续 1 个月。
3.播放总量:供应商根据申报点位数量,核算总播放频次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 , 确保心理健康科普视频常态化投放。标书代写
4.视频素材:心理健康科普视频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负责视频上屏、调试、日常播放保障,做好播放期间巡检工作,保证播放稳定,出现故障须及时处置。
四 、提交 材料
1 .报价表,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见附件);其他服务由商家自由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
5 .提供企查查查询材料,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等基本情况
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
材料统一 现场 提交纸质,用 A4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五、 评比标准和方式
中心 采购小组根据商圈点位和报价综合评比,推荐中标候选人,经中心所务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 3天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中标产品、中标价,并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
202 6 年 11 月 3 日 - 202 6 年 11 月 9 日 ,各潜在供应商在 11 月9 日 17:00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女士
联系电话:0591-****5273
地址:**区上渡路 225号(****七楼办公室)
附件:报价表
附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