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6年11月3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2026年11月3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

发布时间:

2026-11-03 16:3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505 传 真:0475-****038

通讯地址: **市新**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辽河**安堡村

****

******公司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建设1台2.5 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产生蒸汽供给厂区现有饲料生产线制粒、膨化工序使用。配套建设一套除尘设备、软化水处理系统,原厂区工艺及产品产能不变。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锅炉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优先用于厂区道路、原料库洒水降尘,部分用于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集尘拌湿等,废水全部综合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产污环节主要为燃生物质锅炉烟气,燃料和灰渣等物料储运时产生的扬尘。锅炉烟气集中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的废气经过30 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颗粒袋装存放于锅炉房燃料暂存区,燃料颗粒粒径较大,锅炉房整体密闭封闭,燃料贮存环节粉尘产生量可忽略不计;锅炉炉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洒水拌湿处理后采用袋装收集,在锅炉房灰渣区内分区暂存,该部分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可忽略。项目运营期燃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锅炉、水泵、风机、软化水装置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施、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锅炉灰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锅炉灰渣经拌湿后一起袋装后暂存于灰渣区内,外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以上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收集池、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锅炉房内锅炉区、燃料区及灰渣区,地面已硬化,防渗内容为200mm厚p6防渗混凝土材质;锅炉房南侧**废水收集池,池体采用混凝土浇筑,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