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各区住建局、****管委会,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市此前已取消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备案手续。近期发现个别单位和企业对相关改革要求认识不清,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已取消的备案事项
根据工改及政务服务改革相关要求,以下事项已取消相关手续,各部门不再单独受理,企业无需办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相关承诺已纳入施工许可环节);
(四)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二、各事项取消情况及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2019年我市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2023年取消最高投标限价备案,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一并取消。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自2026年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报送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
事中事后监管:各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加强与省、****中心协同,依托公共**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获取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信息,不得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报送书面报告材料办理备案手续。在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同时,结合招投标常态化整治要求,依法依规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2019年省住建厅《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琼建管〔2019〕155号),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我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合并。企业无需再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事中事后监管:****机关核发施工许可证后,相关办件信息自动推送至**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监督部门根据项目名称从平台下载项目报建资料(项目申请表、土地手续、规划许可、中标通知书等),据此制作监督任务安排表(属内部流转文件,无需企业参与),监督人员接收任务后开展监督工作,进场履行资料核查、台账核对、过程监督等职责。各监督部门在批后核查和日常监督中,应主动服务企业,严格区分“办理手续”与“查阅资料”的界限,不得以办理监督手续为由要求企业重复提交报建资料。
(三)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根据《****关于取消〈白蚁防治工程合同备案证明〉收件的通知》(海住建管〔2022〕5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不再收取《白蚁防治工程合同备案证明文件》。
事中事后监管:白蚁防治主管单位市房安站与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主动上门服务企业。
我市为白蚁防治高危区,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白蚁防治责任,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房屋白蚁防治技术标准》JGJT245-2024完成土壤毒化工作、竣工后提供十五年包治服务。市房安站与综合执法、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企业应当配合提供白蚁预防合同等相关台账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单位要抓好落实,立即停止违规设置障碍。各区住建部门、营商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上述已明确取消的手续,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任何备案材料,不得将其作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其他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严禁变相审批、明放暗收。要畅通内部衔接机制,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二)各企业要知晓政策,遇违规要求可直报反馈。企业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如遇任何单位(包括审批部门、****中心窗口等)仍强制要求办理上述已取消的备案手续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企业有权拒绝。
(三)畅通反馈渠道,强化监督问责。若企业遭遇上述违规要求,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进行反馈或投诉。我局将对违规单位进行通报,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各区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落实,严禁“中梗阻”。各企业要熟悉政策,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特此通知。
****
2026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