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质量、取用水、洪水影响评价、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招投标、防汛、水利工程安全、涉河项目、河道采砂、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水土保持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抽查事项及对象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 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中灏****公司****公司、**州恒圣建设****公司 |
| 2 | 取用水检查 | ****和****公司、**绿水****公司、**县瑞龙****公司、**县****公司 |
| 3 | 洪水影响评价检查 | **市****公司、弥****服务中心 |
| 4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 | ****水务局、****水务局 |
| 5 | 招投标检查 | **市水保工程****公司、**中灏****公司****公司 |
| 6 | 防汛检查 | ****管理所、****政府 |
| 7 |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 ****水务局、**省红****设计研究院、**市水保工程****公司、****弥泸灌区****公司 |
| 8 | 涉河项目检查 | ****水利局、弥****服务中心 |
| 9 | 河道采砂检查 | ****集团有限公司、**县鑫通自然****公司 |
| 10 | 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公司、******公司 |
| 11 | 水土保持检查 | ****信息化局、**华电大****公司、**县文化****公司、****公司****公司、宏****公司、三峡新能源发电****公司、宏****公司、****公司**供电局、******民政局、****水利局 |
(二)执法人员
李友敏(执法证号:251****8010)
李银良(执法证号:251****8021)
徐义军(执法证号:251****8013)
普 鑫(执法证号:251****8001)
李晓燕(执法证号:251****8016)
王思奇(执法证号:251****8028)
杨代发(执法证号:251****8105)
陈 媛(执法证号:251****8032)
徐海波(执法证号:251****8030)
陈 勇(执法证号:251****8002)
周 攀(执法证号:251****8025)
李永列(执法证号:251****8011)
汪德鸿(执法证号:251****8020)
(三)抽查时间
2026年3月至2026年11月。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取用水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绿水****公司存在2026年第二季度发电量与水**税缴纳电量不一致。
处理情况: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规范机组发电量填报。
(二)招投标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市水保工程****公司存在未按合同支付EPC标段预付款、进度款;建设单位对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到岗履职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支付监理标段进度款。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三)防汛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管理所存在防汛台账资料需进一步完善;库区有人在钓鱼,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2.检查发现:****政府存在防汛台账资料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四)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水务局****水库工程)存在不能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
处理情况:针对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参建单位要对工程安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落实管控封控措施,形成检查结论记录资料;停工期间应落实安全巡查、安全值守等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复工前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和审核,不满足安全条件不复工;项目法人应加强安全生产履职。11月14日前完成整改。
2.检查发现:**省红****设计研究院存在现场部分临边、临水、交叉道路等部位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存在气瓶乱丢乱放的情况,且高边坡、交叉道路、临边等危险部位警示标志设置不足;未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岗位和人员职责;危险源辨识只开展到2026年3月,不满足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要求;对2025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SL/T 842-2025)和《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SL/T 843-2025)还未进行过宣贯培训。
处理情况:11月14日前完成整改。
3.检查发现:****弥泸灌区****公司在2026年10月14日检查时,没有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职业资格证有效性进行审查;没有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4.检查发现:**市水保工程****公司存在施工现场临边等危险部位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栏或挡脚板,以及挡脚板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到位,存在对涉及边坡工程的防砸、防落物等安全设施未及时设置的情况;溢洪道临边部位安全防护栏设置不全;部分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的隔离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脚手架安装搭设不规范,存在未设置防护栏、挡脚板、防护网以及未铺设平台脚手板等情况,且存在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就已投入使用的情况;部分电箱责任标牌信息缺失;施工主要作业区域封闭管理不到位,现场较为杂乱,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
处理情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期及未来运行管理的安全需求,及时完善安全设施。11月14日前完成整改。
(五)河道采砂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县鑫通自然****公司存在采砂区域无安全警示牌;有少部分砂石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部分河道砂石电子采运单未开;无河道采砂4个责任人、举报电话、采砂许可公示牌。
处理情况:限期设置标识标牌;限期清除堆砂;严格落实电子采运单制度;****水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采砂企业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
2.检查发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采砂区域无安全警示牌;有少部分砂石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部分河道砂石电子采运单未开;无河道采砂4个责任人、举报电话、采砂许可公示牌。
处理情况:限期设置标识标牌;限期清除堆砂;严格落实电子采运单制度;****水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采砂企业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
(六)水土保持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信息化局存在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2.检查发现:**华电大****公司存在无弃渣场;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临时措施滞后,N14塔基未设置挡土墙、排水沟,开挖边坡未及时修坡整形;N1塔基未落实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升压站周边植物措施长势较差。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3.检查发现:**县文化****公司存在未按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4.检查发现:****公司****公司存在项目管道起点处部分管道开挖和施工作业带土回覆及制备恢复不到位;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5.检查发现:宏****公司存在塔基区部分边坡较陡,无拦挡和排水措施,植物长势较差;施工道路边坡整形不规范,部分排水沟淤积堵塞。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6.检查发现:三峡新能源发电****公司存在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滞后于项目建设进度。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7.检查发现:宏****公司存在升压站周边边坡植被措施滞后,场地平整后裸露区域未及时复绿;已达到投产条件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8.检查发现:****公司**供电局存在工程区土方临时堆放区域临时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9.检查发现:******民政局存在项目建设内容有一定变化,需按变更管理规定及时完善变更手续;表土堆放不规范,无相应临时措施,废弃砂石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未及时清运。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10.检查发现:****水利局存在项目建设内容有一定变化,需按变更管路规定及时完善变更手续;表土堆放不规范,无相应临时措施,废弃砂石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未及时清运。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其余抽查事项暂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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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