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彩品牌宣传需要,****拟在**市辖区发布户外电子屏广告宣传,现进行发布价格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拟发布户外电子屏广告位
1、**市**路步行街银泰inPARK北立面裸眼3D电子屏;
2、**市**路步行街主通道四面屏(15块);
3、****广场1号门户外电子屏;
4、**市镜****中心外立面电子屏。
二、拟发布时长
45天,拟自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三、询价控制价
5.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需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范围;
3、具有上述电子屏广告位的广告发布资质证明;
4、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可参与: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7:00;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市**区九华中路313-1号****二楼市场部;
3、供应商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装密封包装,密封包装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报价明细单、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广告位广告发布许可或授权证明;文件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场部 王女士0553-****382
六、中标方式
****组织评审,经评审后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价单位的最低报价中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足3家报价的,由****重新组织询价。标书代写
中标后在**福彩微信公众号、****民政局网站公示,未中标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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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